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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质监局抽查配装眼镜 15批次不合格
江苏消费网 (2014-11-0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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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质监局公布了2014年上半年质监局开展配装眼镜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此次抽查范围覆盖了浦口、栖霞、江宁、市区等大中院校周边的眼镜企业、省中医院、鼓楼医院、市中医院、爱尔眼科、东南眼科、明基医院等市民较为关注的配镜中心和群众反映较大的“丹阳眼镜店”在内的全市109家配装眼镜生产企业109批次产品,其中检验合格94批次,15批次产品不合格。

 

在此次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

 

其中,球镜顶焦度(即通常所说的度数)指标不合格,会直接影响到眼睛屈光不正的矫正效果,引起配戴者的视觉疲劳,严重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等病症,进而加重视力减退。

而柱镜轴位指标不合格会造成散光人士配戴不适应,造成视物模糊、变形,严重的造成头晕、头痛、恶心等症状。镜片基准点指标不合格则会使镜片的抗冲击等机械性能大大降低,容易造成崩边、碎裂等情况,对人眼的健康造成安全隐患。

 

对于不合格的原因,质监局相关人士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在原材料进货时没有进行必要的质量验收把关;没有健全的产品交付检验(及出厂检验)制度;企业领导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自检能力水平不高。

 

针对此次抽查所发现的问题,南京市质监局表示,应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针对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技术和质量安全意识进行培训。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对原材料质量进行验收把关,对没有检验能力或对供品质量水平不确定的,可以送至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的合格;或者要求供应商提供其所销售的原辅材料的检验合格报告。相关部门也应加强质量监管,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多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整改不力的,移送稽查部门办理。

 

为此,质监局建议,广大消费者验配时要做到查验证照资质、认准镜架镜片等。

 

()查验证照资质

 

1、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的眼镜验配店都会把相关资质证书悬挂于店堂内或展示在橱窗内。消费者在选择验配企业时,首先要看该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配镜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证书。只有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具备配镜的资质。

 

2、验光是配镜的基础,配镜从验光起步,验光不准甚至错误,配出的眼镜必然有误,错配的眼镜不但不能帮助矫正视力,反而会对眼睛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消费者在选择眼镜验配企业时,应查验其验光人员是否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认准镜架镜片

 

1、不要购买产品及其包装物上未标明“QS”生产许可标志的产品。选择时应注意检查标签或包装上是否标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同时注意其标识、标签的有关内容和技术参数是否标注齐全,这些内容明示了生产商和经销商对消费者的质量承诺,既是消费者在选购时的依据之一,又是今后必要时质量维权的有力证据,在验配眼镜交付使用时,消费者应向眼镜店索要标有QS生产许可标志及产品执行标准的眼镜架和眼镜片的包装或标签。

 

2、消费者在取镜时应现场试戴,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同时应向眼镜店索要验光配镜单、检验合格证及购销凭证。(陈秋伊)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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