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讯 记者从南京市工商局12315受理中心了解到,截至6月2日中午12时,2014年端午三天假期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721件信息,比去年同期相比涨幅40.5%。其中,咨询443件,投诉251件,举报26件,建议0件,检举1件。
其中,接收投诉信息25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85.9%。按消费类型分类:商品类投诉146件,商品类投诉热点主要是家用电器35件,服装、鞋帽19件,交通工具15件等;服务类投诉105件,服务类投诉热点主要是销售服务66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1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9件等。
按消费性质分类:合同114件,其中违反约定88件,拒绝取消交易10件,拖延处理或维修6件;售后服务70件,其中不履行三包义务49件,不履行维修合同义务8件,经营者发生变动后无法正常履行售后服务4件;质量48件,其中质量不符24件,损坏6件,变质4件等。
徐先生向12315来电反映,3月1号在商家购买的手机,商家承诺是港版行货,但消费者拿来换机壳时被告知是翻新机。现商家不承认是他们家卖的机子,让其拿去检测,对此不认可。要求换行货手机。贾先生向12315来电反映,在商家买了一个手机使用了三天,打电话听不见对方声音,对方也听不见自己声音。检测过证明有质量问题,但是商家不愿意退货,市民不认可。要求商家给自己退机。
据了解,此次投诉举报呈现如下特点:不履行三包义务,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没有及时给予退换货或者维修;违反约定,不按约定时间送货,电话报修后,维修工拖延修理时间,消费者催促无果的情况下进行投诉;以次充好,商家销售的是疑似翻新机、二手机或者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商家提供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江晓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