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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雇用保安员不备案 或罚1万-5万
江苏消费网 (2014-03-10)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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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作为第三产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展迅猛,不过也带来了部分企业保安人员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甚至混进有前科劣迹人员的现象。日前,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监管大队获悉,今后凡查到物业企业雇用的保安员不备案、不进行审查考试、不按规定乱穿保安服等情况,又整改不力的一律按规定处以1万-5万元的罚款。

  36家一级物业企业8家保安没备案

  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监管大队徐教导员称,他们在年前对南京市的36家具有一级物业企业资质的物业公司的保安员雇用情况作了检查,发现其中8家的保安员都没有按规定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更不要说组织入职审查考试了。

  其实南京警方在几年前就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要求,会同市住建部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保安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雇用保安员的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到警方备案登记、积极配合警方开展保安员审查考试、企业联机入网、保安员服装换发等监管工作,清理保安员队伍,提升保安员素质,展示企业良好形象。

  企业不执行因为舍不得一点费用

  之所以企业不执行规定,就是因为舍不得那一点费用。原来,警方有一个网络,专门录入企业新招录保安员资料,加入这个系统要花费1520元,后面续费是每年1000元,然后企业就可以新招一个保安员通过自己的电脑录入保安员的资料到系统,不必到公安机关了,另外还有一个每人40元的考试费!

  其实企业保安信息联机入网是政府规定的,也是为了防止保安员队伍中混进不法分子。“就是因为有这个联机入网的程序,我们这几年已经抓了几名想混进保安员队伍的逃犯!”徐教导员说。

  今后穿仿警服的保安服要查处 

  除了新招保安要到公安机关备案、资料联机入网、参加审查考试外,保安员服装也要按规定穿,不得穿一些仿警服的保安服。物业企业需要为保安员购买保安服装的,应向南京13家具有生产保安员服装资格的厂家进行购买。警方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发现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招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将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拒不整改的罚款1万-5万元。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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