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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节日消费要谨慎理性
江苏消费网 (2013-12-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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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成都讯(邓磊 记者 刘铭)元旦、春节佳节将至,传统的消费旺季即将到来,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该遵循国家倡导的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节日期间是家庭、朋友聚会比较集中的时间,成都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要选择经营资质合法的商家,如果遇到餐饮企业设置“年夜饭限时消费”等不合理的规定时,可向成都市消协投诉或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申诉举报。

  外出度假旅游,要选择有营运资质、诚信度高的旅行社,与其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旅游合同,对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标准,游览、娱乐、自由活动项目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网络购物时,要到正规的经营网络平台上选购商品,并对网站上的交易规则认真阅读,应选择信誉度高、成交记录和交易记录评价优良的商家进行交易。收货时,要查收或向卖家索要相关凭证,并注意完整保存,以便在所购商品出现问题时提供退换货凭证。成都市消协特别提醒,明年315日将实施的新《消法》针对网络购物这种新的消费形式,从退货、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方面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障,广大消费者应加强对新法的学习,以便今后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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