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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

乐天玛特白玉豆腐保质期内发臭 消费者吃完呕吐
江苏消费网 (2013-12-10)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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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清晰可见,仍在7天保质期内

 

 

 

 

刚开封的豆腐已经发黏

 

保质期为7天的白玉豆腐刚上架4天就出现胀袋和发臭现象,崔女士和朋友还因为吃了同款豆腐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乐天玛特超市和豆腐生产厂家北京二商希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商希杰”)均承认豆腐有质量问题。昨天,厂家和消费者的赔偿方案仍未达成一致。

 

吃完发黏豆腐呕吐

 

12月7日下午,市民崔女士从乐天玛特望京店购买一盒白玉北豆腐,价值3.2元。当晚和朋友在家做酸辣汤食用,“做饭时就感觉豆腐怪怪的,有点发黏,但看到还在保质期内,也就没太在意。”结果就是这份“没在意”让他们深受其害。

 

崔女士朋友当晚就出现恶心呕吐,并不断跑厕所,崔女士本人也感觉肚子不舒服,并去药房拿了70多元的药,朋友去拿了100多元的药,两人一致猜想可能跟吃豆腐有关。8日早晨,崔女士找到豆腐包装盒,捡起来一闻,“能明显感觉到一股很冲的气味。”

 

同款豆腐未及时下架

 

8日下午,记者随崔女士一同来到乐天玛特望京店,在售卖豆腐的货架找到同款豆腐,发现并未下架。“上午我就来过,给超市反映过,但厂家促销员拒绝下架。”崔女士说。

 

崔女士顺手拿了一盒未开封、但表面鼓鼓的白玉豆腐来到服务台,值班经理龚女士出面接待。为了验证,龚经理拿来剪刀当场剪开包装,塑料膜还未完全撕掉,盒中就飘出一股难闻的气味,仔细观察,只见豆腐表面有一层黏稠状液体,看起来像透明胶水,用手指一按便粘在手指上。龚经理见此情况也感觉惊愕:“豆腐肯定是坏了,我们立即向厂家反映,给顾客一个解决方案。”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和崔女士7日晚食用的那盒一样,这一盒豆腐也是12月4日生产,5日来到乐天玛特超市,包装盒上明确标注保质期为7天。对于是否是过期食品重新包装的质疑,超市龚经理透露,货物由厂家专人负责送来,过期未卖出的会全部退给厂家,超市没有制作环节。

 

不愿赔医药费误工费

 

当晚8点,负责给这家超市送货的豆腐生产厂家二商希杰的于女士赶到现场,也承认豆腐的确变质,“但不知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需要向厂家负责人反映。”随后超市员工将同款豆腐全部下架。

 

在现场,于女士表示,自己的权限就是对消费者10倍赔偿,也就是赔10块豆腐或32元钱。可消费者崔女士则认为,自己和朋友都吃坏身体并产生上百元医药费,再加上误工费和精神损害等,提出千元现金赔偿。双方协商未果,约定次日上报厂家领导后再定。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再次联系到于女士,她称,厂家还是坚持10倍赔偿,消费者若有其他索赔,可去医院化验,确认是因吃豆腐生病,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厂家承担。而崔女士也认为,这是厂家在故意刁难消费者,“即使去医院,最多检查出食物中毒,怎么可能检查出是吃了哪种食物中的毒?”厂家于女士承诺,会让厂家负责质量监测的领导答复记者有关疑问,但截至昨晚,北京晨报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律师说法

 

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

 

北京市李建成律师事务所的张雪东律师认为,只要厂家答应赔偿10倍,就意味着已承认过错,消费者提出医药费和误工费赔偿都是合理要求。张雪东说,消费者只要提供药房买药证明即可,买药行为只要发生在食用豆腐行为当天或次日,就是合理时间,即使打官司,法官也会认为这是合理行为,厂家理应赔偿。(岳亦雷 文/摄)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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