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江苏频道讯 近日,家住南京棉鞋营的市民杨先生向本网投诉称,今年6月,他去看了南京海之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海之盟)代理销售的山东乳山县一套海景房,并缴纳定金20000元,他们承诺如果其子女不同意购买,可退还定金。现在他们同意退钱,但要扣除5000元损失费,而这个所谓损失费当初并没有约定。最终,在本网记者的介入和协调下,代理商退还了18000元。
据杨先生介绍,他是经熟人推荐山东乳山(县)有不错的海景房,让他去看看。于是,杨先生来到位于新街口金轮大厦的海景房代理商南京海之盟金轮分公司谈看房事宜,业务经理热情接待,让他缴纳98元看房费,夫妻俩即可随车赴乳山看海景房项目,并称不买没关系,看中了购买,再将看房费计入购房款。
6月12日,杨先生夫妇俩随看房团到乳山,看中香港平远国际城小区60号楼某海景房一套,但向业务人员表示,现在无法确定,待下次子女一道来再决定。急于成交的代理商张经理承诺,先交付定金,若子女不同意购买,他们将此房另售,并把杨先生的定金退还给客户,他为此写下书面说明并盖章签字确认。
为尽快确定购房,6月15日,杨先生夫妇携女儿等再次随看房车到乳山海景房项目地,其女看后不同意购买。随即,杨先生提出退定金事宜。代理商负责人张某同意回南京后7个工作日前(即6月22日前)退款到位,结果代理商食言。此后,代理商提出要在预定的海景房重新售出后才能退还,而且还要在定金中扣除5000元,杨先生对此处理不同意,投诉至本网。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多次约见双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先生为代理商承担各项看房支出2000元,代理商退还杨先生18000元。8月20日,杨先生收到了退款,并对本网表示感谢。(陈宜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