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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两家美容院借口“免费试用” 强卖化妆品
江苏消费网 (2013-06-17) 来源:龙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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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买我们的产品,我们就在做‘免费’服务时,偷偷在她们的脸上涂上‘辣椒膏’,让她们疼痛难忍……”10名只有初中文化的外地无业青年,在江宁开了两家美容院后,以“免费试用”化妆品做幌子,先后78次引诱顾客接受服务,强迫购买产品。结果,被检方以强迫交易罪提起公诉。

 

       外地无业青年来宁开了两家美容院

 

       去年下半年,江宁警方不断接到顾客举报,说她们被人带去“免费试用”化妆品后,被强迫购买产品。警方随即对位于上元大街的迪莱雅养生会所和位于诚信大道的韩芳美颜美体SPA会所进行调查。

 

       掌握证据后,去年8月底9月初,在这两家美容院从事美容经营的姚某、石某等10人被警方刑拘,随后被检方批捕。

 

       据查,这10名犯罪嫌疑人多为20多岁的外地无业青年,仅有初中文化。为了迅速“致富”,姚某、石某先后于去年6月和7月,与他人合伙,在江宁区开起这两家美容院,对外招聘多名导购员、美容师。导购员主要负责引诱客人进店“免费试用”化妆品,美容师则负责留住客人、推销美容产品。

 

       事成之后,经理级员工按总收入5%提成,美容师按业绩10%提成,导购员按业绩40%提成。每个月,管理人员和美容师还有相应底薪。

 

       在顾客脸上涂“辣椒膏”,强迫购买产品

 

       “他们就是骗子。”受害人张玲(化名)说,去年7月初,她路过上元大街时,禁不住迪莱雅养生会所女导购员的花言巧语,进店“免费试用”化妆品。美容师先在她脸上涂了一层“排毒膏”,然后用超声波仪器对她的脸部进行照射。一会儿,张玲发现,她的半边脸发灰发暗,整张脸成了“阴阳脸”。

 

       这时美容师恐吓说,你的脸部隐藏“毒素”,如不购买她们的护肤品进行修复,很快就会变丑。张玲一听害怕了,二话没说,掏出2000多元钱,购买了他们的护肤产品。

 

       “如果碰到有经济实力的,我们下手会更狠一点。”犯罪嫌疑人姚某说,去年8月中旬,他看一位顾客的穿着、讲话口气,很像个有钱的主,于是便对美容师使了个眼色。美容师心领神会,在对其服务时,称女顾客的面部有黑头,要进行免费“检测”。为能“检测”出黑头,美容师偷偷用牙签蘸上墨汁,点在女顾客的脸上,最终这个女顾客花了5000多元,购买了“修复因子”、“养颜膏”等产品。

 

       有时,上述“招数”还不能让顾客就范,他们还会利用免费服务时,在顾客的脸上涂上减肥用的“辣椒膏”,让顾客产生疼痛或灼热感。为缓解脸部的疼痛、灼热,顾客只好购买他们的产品。

 

       10名犯罪嫌疑人被以强迫交易罪提起公诉

 

       据侦查,从成立到事发,姚某、石某等人经营的这两家美容院,通过上述手段,在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内,先后让78人上当,非法获利26万余元。

 

       这些犯罪嫌疑人为何屡试不爽?据他们归案后交代,能被骗进美容院的人都很爱美,接受服务过程中,又害怕被他们的“手段”毁了容,只好购买他们的产品。

 

       检方认为,姚某、石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以“免费试用”化妆品做幌子引诱消费者,采用欺骗、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顾客购买他们的产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随后,这10名犯罪嫌疑人被检方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向江宁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江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新闻链接

 

       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犯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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