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从投诉性质看,投诉最多的是质量问题,占总投诉量的三分之一;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占比近三成;位居第三的是营销合同,占比近两成,三项合计达总投诉量的80%以上。从与2011年度比较看,虚假宣传、安全、营销合同、人格尊严问题增幅较大,均增一倍以上。
从投诉类别看,销售服务类投诉成倍增长,排名跃升至第三位。投诉量排名第一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共计15061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20.42%;其次是生活、社会服务类,共计8190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11.10%。投诉总量第四至第十名依次是: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
从与2011年度同比情况看,销售服务投诉量7803件,投诉大幅上升近1.5倍,占投诉总量的10.58%,从上年的第七位跃居到当年的第三位;其次是生活、社会服务类增长四成之多;日用商品类增长近四成。
从单项商品投诉量看,位居第一的是移动电话机,共5381件,家用轿车同比增幅最大,达60%。投诉量排名在前十位的依次为:移动电话机、家用轿车、空调器、电动自行车、平板电视机、便携式计算机、肉及肉制品、电冰箱(柜)、商品房和乳制品。
从与2011年度同比情况看,除便携式计算机的投诉量下降11.66%,以及电冰箱(柜)略有下降外,其它八种商品的投诉均呈上升态势,投诉增幅最大的是家用轿车,达60%,第二、三分别是商品房(38.55%)和移动电话机(31.98%)。
从服务投诉量看,媒体购物投诉位居前列,同比增幅惊人,达2.8倍。投诉量排名前十位的中类服务依次为:媒体购物、移动电话服务、美容及美发、保养及修理服务、店面销售、网络接入服务、餐饮服务、洗涤及染色、 健身服务、交通运输。
从与2011年度同比情况看,媒体购物投诉增幅最大,达2.8倍;健身服务投诉也呈一倍增长;美容及美发、保养及修理服务投诉增幅也近50% 。
据分析,2012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体现在五个方面:
消费投诉合同性质问题激增,霸王条款为消费者深恶痛绝。从报表看,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售后服务问题仍然反映强烈,这两类问题已占到全年投诉总量的62%。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合同问题的消费投诉虽然仅占全年投诉总量的19.16%,但是较往年却增长了1.3倍,不容忽视。消费者对于房屋买卖、一般商品的销售合同和售后维修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难以忍受。2012年,全省消协认真贯彻落实中消协的工作部署,在全省两度就有关苹果电子产品售后维修服务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予以了点评,发表消协观点,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省部分地区的苹果产品售后维修服务合同已悄然修改。2012年中,全省消协还公开向社会征集霸王条款400余条,并及时移交有关行政部门查处,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食品投诉逐年增多。2012年度,全省受理食品类投诉6458件,同比上升29%,已连续多年递增。其中,肉及制品977件,同比增26%;乳制品837件,同比增23%;水产品294件,同比增38%;食用油163件,同比增幅最大,为63%;米、面粉496件,同比增17%。在食品类的投诉中,消费者主要不满食品质量问题,2012年投诉量4346件,占食品类总量的67%,其次是计量问题,568件,第三是虚假宣传问题467件。
家用轿车成为投诉热点。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轿车逐渐由奢侈品变成了代步工具,家庭汽车消费日益增长。由于汽车消费在购买、售后、使用、保养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家用轿车投诉量也达到一个历史最高水平。据统计,2012年全省共受理2391件有关家用轿车的消费投诉,较往年增长了60.25%。其中有关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为823件,占比34.42%;有关合同问题的投诉为685件,占比28.65%;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为550件,占比23%。
网络购物投诉激增。近年来,网购作为一种全新的销售模式,已被广大消费者接受,每天都有大量的网购交易在进行。2012年淘宝网进行“双十一促销”,一天总销售额191亿,同比增260%。巨大的交易市场催生越来越多的网络购物平台,一些网站的销售服务水平不高,下架商品未及时在网页上更新说明,商品售出后物流迟迟未送货,消费者退货后不退款,消费者收到的货物与网站图片不一致,消费者难以联系网站售后,促销活动承诺不兑现等等,导致网购消费投诉日益攀高。据统计,2012年全省网购消费投诉4811件,较往年增长了逾3.5倍,增长速度在所有商品服务投诉项目中创下之最。
房产建材投诉增幅四分之一。安居乐业是中国人的梦想之一,多年来房子问题是人们最热衷的话题。随着多项房地产政策的施行,抢购的、退订的,各种纠纷呈现出来。 合同纠纷逐步增加,2012年商品房的投诉841件,同比增长近四成,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由原主要以房屋质量纠纷向合同纠纷转变,2012年合同纠纷450件,占比54%,同比增1.7倍。开发商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在与消费者签订房屋买卖主合同之后,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其中夹杂着一些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条款,大多数消费者或是无奈或是疏忽而中招,为日后处理纠纷埋下隐患;精装房质量难定论,购买精装房可以省去消费者劳心、劳力、耗时等多宗烦恼,同时开发商还可以赚取房屋装修中利润,因此近来精装房交易呈增加趋势,然而国家尚无精装房的标准,在购房时消费者与开发商就精装房交付条件、装修使用的设备等级、材料优劣等细节往往约定模糊,等交房时常因两者的感知不同出现分歧,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