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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翠屏国际城部分业主领不到土地证
江苏消费网 (2009-06-01)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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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惠南京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翠屏国际城,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占地2200多亩,建筑面积80多万平方米。“城”内分为天水阁、半岛阁、梧桐苑、水杉苑、银杏苑、金榕苑、翠屏国际广场等若干相对独立的小区。虽然环境不错,但仅金榕苑一个小区里共10幢房,就有5幢建在规划红线上,有的业主入住已三年,由于无法拿到土地使用权证而不堪其烦!记者近日就此展开调查。

  电梯洋房是违章建筑

  据住在5幢的祁先生介绍,他家05年底拿到房子后,06的9月就去税务机关交清了各种税收,同月拿到了房屋所有权证。随后到江宁区土地局办理土地证,按要求提供了所有材料,该局也正常受理并告诉“半个月后来取证”。当按约定时间去取证时,又被告知“因开发商存在一些问题,暂时无法给你发证”。之后祁先生三番五次奔波于开发商和国土局之间,没有一次得到圆满的回答,直到2007年6月15日在国土局大厅大吵一番,强烈要求书面给出不给土地证的理由时,才得到了一份盖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专用章的“退案通知”:“祁先生、沈女士:你二人于2006年11月11日向我局申请的位于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20号翠屏国际城金榕苑×××室土地登记,因实际用地范围已超出批准红线范围,暂不能登记发证,待开发商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方能办理。特此通知。”此时祁先生才如梦初醒,自己花高价钱买的电梯洋房竟然是违章建筑!

  “不关我事,该找谁找谁”

  如雷轰顶的祁先生再次找到开发商的客户服务部张经理,这一次张经理也很坦诚:“你不要急,像你这种情况又不是一家,你们金榕苑的一、二、三、四、五幢都压红线了,暂时都拿不到土地证,我们正在协调解决,老总已经出面,估计交完罚款后很快就能拿到的。”所谓“很快”,三个月过去了,回答是“还没谈妥”;半年过去了,回答是“罚款又涨了,一下子筹那么多钱有些困难”;又是半年过去再问张经理,他说“土地局开价太高,我们交不起那么多钱”,但他又补充说“我们老总一直在协调这件事”。

  今年初记者了解了上述情况后,试图协助弄清原由促进早日解决,但事与愿违。据南京市规划局综合处王处长介绍,“该楼盘是江宁区规划局的项目,是否合理合法由江宁区政府认定,市局无权过问,因为市局和江宁区局没有隶属关系”;江宁区规划局办公室的刘先生说:“我们只负责规划,结果由行政执法局处理”;江宁区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唐先生说:“我们只是办公室,具体业务方面的事不清楚,可以找城建中队问问”;城建中队的魏先生说:“我们没有接到举报,所以无法处理,再说我们中队成立得较晚,可能对有关情况也不很清楚”;江宁区政府办公室的蒋副主任说:“这种事政府也无能为力,业主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土地局所开出的罚款数额一定是有依据的……”

  近日记者再次来到翠屏国际城客户服务部,受到新上任的刘经理热情接待,他承认,“过去承诺的三个月或半年能拿到土地证是不现实的,即便现在我也不敢说什么时候能拿到,因为除金榕苑违规外,翠屏国际广场也有多幢楼违规了,要到市里、省里去‘完善’土地使用手续,罚款恐怕也不是三五百万、千把万就能够的,难度不小。”

  当祁先生和很多业主获知上述情况后更是百思不得其解:这么大一个项目,据说销售很火爆,入住率也不低,怎么连罚款都交不起呢?该开发项目销售时是取得销售许可证的,竣工后也是要经过多个部门验收合格才交付使用的,怎么连压红线这样的低级错误当时都无人发现呢;纳税时也没人说由于是违章建筑不能纳税,而既然违章,怎么又可以发产权证的呢;金榕苑和翠屏国际广场是分期开发分期交付使用的,怎么又会“并案处理”的呢;由于拿不到土地证,房屋不能交易,损失谁来承担呢?记者将继续关注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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