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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景区道路标志将统一
江苏消费网 (2007-10-17)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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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惟孙华)在区域旅游一体化日益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的今天,沪、苏、浙三地旅游、质检部门共同努力,使三地旅游合作不断取得推进。昨天,沪、苏、浙《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地方标准在南京发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三地同步实施。

  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长三角地区有望成为海内外游客首选的旅游目的地。三地同步实施标准无疑将促进长三角地区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规范设置,使区域旅游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使该区域中外旅游者出游更加便利。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由沪、苏、浙一市两省旅游、公安、道路、交通等部门共同提出、共同研究制定,并由三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审定,以各自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

  作为长三角地区第一项跨部门、跨地区的区域旅游标准化合作成果,该地方标准首次确定了包括江南古镇类、山水类、农家乐类、生态湿地类、寺庙类等在内的九类共性的地方性旅游景区(点)图形符号,以及多项个性化的旅游项目类别图案,在距离景点500米的范围内用多个方向距离标志引导游客。设置后的统一指引标志设计为棕色底白色字符,采用高强级反光膜材料,明亮醒目的颜色和材质不仅便于游客远距离清晰辨别,而且在10年内不会变色风化。指引标志字体高度将根据其所在道路上的行车速度确定,旅游景点的名称用中英文双语表示。

  上海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推进长三角旅游标准一体化建设、构筑长三角地区无障碍旅游区、提升区域整体旅游形象、培育区域旅游市场、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效应。

  发布会上,三地质监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力争在2010年世博会之前,长三角地区的旅游景区道路指引标志达到标准要求,实现统一。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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