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证券 » 行业监管 >> 正文

行业监管

保险股权转让价格分化: “初心不正”股东将被严控
江苏消费网 (2017-09-2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阅读:

  众安在线的高估值,秒杀一众保险公司,令人唏嘘不已。事实上,关于保险牌照的“含金量”始终备受关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对新近的三个保险公司股权转让案例测算,发现其中“最昂贵”的保险牌照,每股合计6元,整体估值超过241.38亿元;“最便宜”的保险牌照每股1.11元,整体估值超过44.4亿元。当然,这与各自的整体规模、经营情况以及收购方的心态相关联。

  值得一提的是,近一段时间,放弃申请设立保险公司、收购保险公司股权,以及转让保险公司股权的案例增多,保险牌照似有“降温”趋势。对此,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保险牌照准入门槛提高,而即使获得保险牌照也不可“任性”,使得一些社会资本转入观望状态。

  朱铭来建议,“一些中小保险公司进入市场时缺乏完整、系统论证,跟风经营,处于亏损状态,应该建立兼并、收购的良性市场化退出机制,而不是等到偿付能力不足再来解决。”

  保险股权转让频发

  见斑窥豹。从新近发生的三个保险公司股权转让案例中,或可对保险股权的价格测算一二。

  首先是华泰保险。保监会公告显示,浙报传媒(600633,股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980万股股份转让给武汉当代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武汉当代金融将持有华泰保险的2.17亿股股份,占华泰保险总股本的5.4%,而浙报传媒不再持有华泰保险股份。

  虽然上述公告并未披露具体交易价格,但是此前不久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告显示,华泰保险的350万股股份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占华泰保险总股本的0.087%,转让价格2100万元。以此测算,华泰保险每股合计6元,整体估值超过241.38亿元。

  其次是华安财险。渤海金控发布的公告称,终止收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77%股份。渤海金控此前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华安财险31020万股股份,占华安财险总股本的14.77%,收购价格16.99亿元。以此测算,华安财险每股约合5.48元,整体估值超过115.03亿元。

  再次是东吴人寿。东吴证券(601555,股吧)发布公告显示,拟向苏州创元(集团)公司收购东吴人寿1.99亿股,拟定收购价格每股1.11元,收购总金额2.21亿元。收购完成后,东吴证券持有的东吴人寿股权比例为4.975%。以此测算,东吴人寿整体估值超过44.4亿元。

  事实上,上述保险公司的每股价格和整体估值参差不齐,这与各自的整体规模、经营情况以及收购方的心态相关联。以“最贵”的华泰保险为例,截至2016年末,华泰保险总资产380.95亿元,净资产133.27亿元。2016年,华泰保险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3.81亿元,其中保险业务收入106.30亿元;实现净利润10.10亿元。

  此外,华安财险2017年二季度末保险业务收入27.83亿元,净利润0.34亿元,净资产47.31亿元;东吴人寿保险业务收入2.03亿元,利润-0.83亿元,净资产34.43亿元。

  整体而言,从溢价率上看,华泰保险溢价率约为81.12%,华安财险溢价率约为143.14%,东吴人寿溢价率约为28.96%。

  牌照的价值

  除价格外,突然终止收购的情况亦是引人关注。对此,渤海金控在公告中表示,终止收购华安财险14.77%股权,既有保监会发布相关文件以及在审核通过的时间方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因素,也涉及资本市场环境和证监会再融资政策变化、其自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等方面,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后做出的决定。

  事实上,渤海金控收购华安财险股权之路可谓是“一波三折”。此前,渤海金控还曾因与14.77%股权的出让方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沟通过程中,在相同交易价格上,交易支付方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决定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目前,华安财险第一股东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而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5%,海航投资(000616,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4%,如果渤海金控收购14.77%股权成功,则海航系将合计持有华安财险34.41%的股份。

  当然,近期放弃申请设立保险公司、收购保险公司股权,以及转让保险公司股权的情况并非个例。Wind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14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参与设立保险公司,上年同期则为34家,同比减少59%。

  这种“降温”的原因,更多是监管趋严。保监会新近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显示,根据持股比例、资质条件和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保险公司股东将由此前三类细化为四类,包括财务Ⅰ类股东、财务Ⅱ类股东、战略类股东和控制类股东,并且根据股东种类要求在相应时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的确,一些社会资本并非真正想做保险,而是视保险牌照为融资平台。在刚刚过去的一周,保监会两位副主席先后发声,强化保险监管。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保险监管千招万招,管不住资本,都是无用之招。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要进一步严格股东资质审核,引入具有理性稳健理念的投资人,让真正做保险的人来做保险。

  某保险公司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在负债端和资产端,保监会通过对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的限制和规范,以及对资产负债匹配、关联交易等行为的规范,使得激进模式难以再现江湖,一些股东赚快钱的幻想破灭。这对于那些“初心不正”的社会资本而言,保险牌照的吸引力自然下降。

编辑:葛绍刚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