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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六注意”
江苏消费网 (2016-01-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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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贾珺)1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要按需备餐合理储存,避免食物交叉污染等事项。

  为保障全国人民能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部署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公布了春节期间专项监督抽检的情况。

  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饮食特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六方面事项:

  一是传统做法要讲科学,谨慎预防潜在风险。部分家庭有春节前囤菜习惯,建议选择耐储存的蔬菜,如葱姜蒜、土豆、胡萝卜等,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对家庭自制半成品,比如肉丸、卤肉等,无论是在窗台外放置自然冷藏还是冰箱冷藏,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

  二是按需备餐合理储存,避免食物交叉污染。尽量按需备餐、点菜,打包食物应当及时冷藏。冰箱内的食物要分类管理,熟食和生食避免接触,避免交叉污染。

  三是注意饮食卫生,不要盲目尝鲜。外出就餐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馆就餐(一般在醒目位置会有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标志)。可以有选择性地尝鲜但不要盲目猎奇,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四是合理饮食、平衡膳食,尤其注意饮酒要适量。春节期间菜肴丰盛、气氛热烈,容易出现暴饮暴食、饮食不规律、过度饮酒的情况,消化系统疾病易发、高发。消费者应当有意识地控制摄入食物总量,保持食物的多样性,如肉类、蛋类、蔬菜、水果、五谷等。饮酒一定要适量,不空腹饮酒。

  五是选购食物要注意安全、营养和健康。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如发现可疑食品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六是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通过微信向“江苏消费网”投诉,或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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