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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南京 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案件发布
江苏消费网 (2019-05-3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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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隋文婷 记者 许震宁) 在拉萨路小学一间宽敞的教室里,“向校园欺凌说‘不’,2019·南京法院普法主题班会”举行。同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件。

  主题班会由班主任和特邀嘉宾主持。班会通过播放短片、法官宣讲、心理专家疏导、“你问我答”等形式,让学生、家长、老师在参与中了解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将法律思维融入学习和日常生活中。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少年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市中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近年来妥善审理了“乐燕故意杀人案”“南京虐童案”等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同时,高度重视儿童维权工作,全面开展法制宣教、司法联动、判后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扩大了南京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品牌影响力。

  2018年,市中院少年家事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在昨天公布的十大案件中,既有多方联动、维护困境儿童权益案,出卖亲生子女被撤销监护资格案;也有校园暴力害人害己案,超市猥亵女童获刑案,网上隔空与未成年人裸聊获刑案;还有指定诉讼代理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案,母子相距千里、网络视频探视新方式案。

  多方联动,维护困境儿童权。2016年出生的陈某某脑部发育不良,其外公陈某喜、外婆王某霞(另案处理)从马鞍山市将陈某某偷偷带到南京丢弃。玄武法院审理该案的同时,协调上海某公益服务中心为陈某某筹集治疗款,并接洽康复医院落实医治事宜。陈某某母亲及祖母被感化后表示,愿将陈某某接回抚养。

  低年级小学生课间打闹受伤,责任谁来担?昨天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我市某小学午休期间,学生翟某进行课间活动时,另一学生陈某的不当行为引起翟某跌倒受伤,但不能证明陈某对翟某有拉扯行为直接致翟某跌倒受伤。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未选择合理安全的行为方式,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翟某自行承担30%的赔偿责任;该小学未能尽到相应管理责任,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

  网上隔空与未成年人裸聊获刑。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蒋某某虚构身份,谎称代表某童星工作室、某影视单位招聘童星,在QQ软件上结识女童,以检查身材比例和发育情况等为由,要求被害人在线拍摄和发送裸照,并谎称需要面试,诱骗被害人通过QQ视频聊天并裸体作出淫秽动作,对部分女童还以公开裸照相威胁,逼迫对方与自己继续裸聊。现已查明被猥亵儿童达31人。目前,蒋某某已获刑11年。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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