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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诉求工商维权 保险公司被罚1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0-10-1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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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戴全辉)9月28日,湖北省房县城关镇东关货车场的司机们来到房县工商局,将一面写有“心系群众、高效服务”的锦旗送到房县工商局12315消保中心负责人手中。

  9月17日,房县工商局消保中心接到由18名汽车司机的群体投诉,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公司违背消费者的意愿,要求消费者购买车辆交强险的同时,必须购买其提供的车辆商业保险,多次和他们交涉无果,请求维权并查处。接到申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公司于2009年10月份以来,在经营车辆办理财产保险业务活动中,利用自己的优势垄断地位,在为客户办理购买车辆交强险时,强制客户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乘客车上人员责任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车辆商业保险险种后,方可购买车辆交强险险种,否则,不予办理交强险。许多客户敢怒不敢言,迫于无奈只好违心地购买车辆商业保险后再购买车辆交强险。

  该局根据所取得的证据,认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了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消费者接受其提供商品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局当即制止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为18名汽车司机办理了正当的保险业务。同时,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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