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银行客户经理,妄想“一夜暴富”出人头地,利用手中掌管的放贷特权,采取假冒、伪造他人身份信息等手段,分别挪用“三农”小额贷款资金300余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结果双双受到法律的追究。近日,经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中国农业银行桐柏县某镇支行原客户经理谢建宏,某支行“三农”客户部原首席客户经理余国欢因犯挪用公款罪先后被判刑。
“守着金山银山怎能没钱花?”
2017年8月27日,桐柏县检察院公诉局受理谢建宏挪用公款一案后,办案检察官仔细审查完卷宗,驱车来到看守所,讯问在押的谢建宏:“我是桐柏县检察院检察官,这是我的证件,请你将如何挪用每一笔公款的事实如实说一下……”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谢建宏先是声泪俱下地忏悔一番,而后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07年12月,谢建宏开始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桐柏县某镇支行客户经理,掌管贷款审批业务。当时,他因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同事的高度认可。然而,手中有了实权后,他变得虚伪起来,没事的时候总爱邀请同学朋友到饭店聚一聚,享受他人的恭维,以为这样就会被人看得起。长期的吃请令他捉襟见肘,费用越聚越多,他便幻想着能够一夜暴富。2014年春节期间,他与朋友聚餐时,有人出主意说:“我们镇萤石矿储藏丰富,不如投资做点萤石矿生意,准能赚大钱!”“钱从哪里来?”谢建宏反问道。“你们开银行,还怕整不来钱?”
没想到,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朋友最后这句话深深触动了谢建宏。“是啊,守着金山银山还能没钱花?”打那以后,他便打起了“三农”小额贷款资金的主意。
按照银行规定,负责贷款审批业务的客户经理职责是实地调查贷款人的真实情况、贷款用途,所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等。贷款流程也非常严格,要求贷款人提供身份信息、贷款申请及担保人等。经过审批、签约、拍照等一系列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才可放款。因为对支行有一定的管理权,加之自身又深谙财务之道,谢建宏就打算借用他人身份,借助手中权力,骗取小额贷款资金。
据其本人交代,自2014年7月16日至2017年4月底案发时,谢建宏先后冒用马某等64名贷款人和192名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虚假小额农户贷款。短短两年间,共挪用“三农”小额贷款315.5万余元,并将其中的195万元用于其个人投资选厂及萤石矿开发,其余钱款则提供给他人做生意使用。
让谢建宏万万没想到的是,投资选厂及萤石矿开发生意让他亏赔不少,虽然归还了部分利息,但大部分本金已无法归还。
2017年1月,有部分曾参与过小额贷款的老客户发现他们在谢建宏所在银行信贷系统中无端出现了贷款记录,遂立即向该银行写了举报信。3个月后,谢建宏骗贷之事东窗事发。
同时,中国农业银行桐柏县某支行“三农”客户部时任首席客户经理余国欢也被挖了出来。
让“憨人”作嫁衣
身为首席客户经理的余国欢,平时总能接触到不少老板,看他们过着奢靡的生活,对他产生很大冲击,让他也萌发出了“要过上好日子”的念头。于是,他开始思考捞钱门道。2012年初,他与杨某商量开发小产权房赚钱。结果,2013年他们在邵庄村开发的小产权房卖不出去,欠了几百万元高利贷和利息。为了还钱,余国欢也盯上了“三农”小额贷款资金。
如何过审批关?余国欢采取了“蒙”和“诳”的办法。“蒙”的对象是同事赵玉林。赵玉林是个玩心重的人,平时好和朋友喝个小酒,打个牌啥的,工作方面粗枝大叶。2013年夏天,余国欢邀请他喝了几次酒后便跟他称兄道弟。当余国欢提出有客户需要贷款、希望他能帮助完成审批程序时,赵玉林满口答应。
2013年11月22日起至案发,余国欢利用赵玉林先后冒用67名贷款老客户和201名担保人的资料信息,办理虚假小额贷款,短短3年共挪用“三农”小额贷款335万元。
“诳”的对象是尹某。2015年,余国欢找到支行营业部客户经理尹某,谎称自己的哥哥要用贷款,尹某便替他签批了“三农”小额贷款30万元。另外,余国欢还“诳”到尹某本人的贷款审批系统的密码,先后进入该系统签批虚假贷款,贷款数额达40万元。
庭审现场悔不当初
庭审中,桐柏县检察院公诉人指控:2017年,被告人谢建宏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桐柏县某镇支行客户经理、“三农”服务部客户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熟悉业务、掌控客户资源多、申报管理之便,先后冒用马某等64名贷款客户、192名担保人的名义办理虚假小额贷款,两年内共挪用贷款315.5万余元,用于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其行为涉嫌挪用公款罪。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谢建宏痛哭流涕地说道:“第一次尝试后,我心惊胆战,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竟然没人发现,我反倒沾沾自喜,以致日后故技重施。一次次地尝到甜头后,我的思想防线开始慢慢坍塌,最后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我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频繁伸出‘黑手’,想方设法、肆无忌惮地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终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2018年5月18日,桐柏县法院经审理后,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谢建宏有期徒刑六年,谢建宏挪用公款所欠本金289.5万元及利息责令退赔中国农业银行桐柏县支行。
在此之前,经桐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桐柏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余国欢有期徒刑八年,被挪用的385万元资金及利息责令其退赔中国农业银行桐柏县支行。此外,法院还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赵玉林有期徒刑三年;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最开始我想,(挪用)几万元钱如果被发现了,家里能帮忙还上。但很幸运,没被发现。后来越挪越多,达到几十万元的时候就有些疯狂。我也想过东窗事发的一天,但花钱花习惯了,改不了,后来就不能自拔了。”被告人席上,余国欢追悔莫及。(周闻胜 郭冬冬 汪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