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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办借记卡不得超4张 扬州银行实行限卡令
江苏消费网 (2016-01-11)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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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年1月1日起,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的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记者探访获悉,扬州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均已实施新规,并在办理业务时告知客户。此外,将对超过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进行核查。

  新规 1人同一银行办借记卡不超4张

  《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同时,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已经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中止服务。

  银行人士透露,新规是为了规范银行卡的使用,防止银行卡买卖,以免被诈骗、偷税漏税等非法使用。

  探访 扬州市银行陆续实施“限卡令”

  日前,记者从工行扬州分行了解到,我市工行网点已经开始严控开卡数。“1月1日之前已有4张借记卡的客户,并不会被要求强制销户。不过,开户信息有可能被核查。”该网点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新规目前仅限于借记卡,信用卡不包括在内。此外,市招行、建行、农行等均已实施新规,近日将会核查拥有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

  影响 限制办卡对投资理财影响不大

  “限卡”对扬州持卡人有何影响?记者在多家银行营业厅进行了随机采访,大部分市民都认为新规对自己的经济生活影响不大。

  市民黄女士表示,老百姓办借记卡无非是为了储蓄、理财,现在银行定存利率都要货比三家,更别说投资理财了。一般人都会办两三家银行的借记卡来灵活使用,不会在一家银行办理多张卡。

  常在外地工作的曹女士则认为,同一家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可以节省一些跨行手续费。“不过一个人用2-3张就够了,办理太多反而不利于资产管理。”

  提醒 “一人多卡”应及时清理、销户

  招行扬州分行理财师张璐提醒,拥有多张借记卡可能会增加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开支,因此持有多张银行卡的市民要及时将资金转入常用卡内,对长期闲置的银行卡及时销户,切勿将银行卡转借给他人或出售。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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