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银行金融 » 江苏金融 >> 正文

江苏金融

建行储蓄卡注销后仍收服务费遭储户质疑不合理
江苏消费网 (2010-12-15) 来源:经济参考报
阅读:

  常先生去年7月在建行北京分行的一个营业网点注销了几年前自己办理的一张龙卡储蓄卡。原以为一切到此结束的常先生却在今年10月意外地发现,与已注销账户相关联的账户短信通知费,却在自己另一张龙卡储蓄卡上继续收取,并且连续收了一年多。

  一个已经注销的账户却有着一笔从来没有被注销过的收费,这并不是银行的系统错误或是工作失误,而是因为常先生在注销账户时“忘记”了注销捆绑在这个账户上的服务。

  没有服务却收“服务费”建行全额退还但表示“并未错收”

  家住北京石景山区的常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令他“无法理解”的事情。去年7月,他在建行北京分行的一个营业网点注销了几年前自己办理的一张龙卡储蓄卡。原以为一切到此结束的常先生却在今年10月意外地发现,与已注销账户相关联的账户短信通知费,却在自己另一张龙卡储蓄卡上继续收取,并且连续收了一年多。

  虽然钱不多,但常先生认为这笔费用收得很不合理。“明明知道自己没有提供服务,但却不断在收取服务费,这究竟是个什么逻辑?”

  “我不知道对于银行收费有关部门是否有相应的规范和制度,但没有提供服务的服务费显然不合理。”常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0月,在他向建行客户服务中心反映过情况后,建行随即从11月份起取消了每月多收的这笔短信服务费,不过,对于已多收的费用,建行客服人员称“无法退还”。客服人员表示,即便账户销户了,也必须自行一一将与此账户相关的服务全部取消,否则就会扣费。“这不是您一个客户有这样的情况,目前建行就是这样的,如果您对我们的系统不满意,我们可以帮你‘向相关部门反映’”。

  客服人员的解释,现在仍令常先生非常困惑。为什么在提供服务时银行大包大揽,在取消服务的时候却需要客户自己一一解决,账户都没有了,银行为什么不能自动结束所有的服务收费呢?

  经过多次交涉后,近日建行的客服人员通知常先生,多收取他的服务费可以全额退还,不过客服人员依旧强调,这并不意味着银行“错收了服务费”。当记者问及,是否其他存在类似情况的客户都能获得服务费退还时,客服人员表示“可以”。不过对于如何退还其他客户多收的服务费,客服人员并未作说明。

  银行收费争议声中尚无明显变化

  常先生的遭遇再次暴露出银行服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今年7月,由于广东部分银行单方面宣布上调A T M机跨行取款的手续费,引发了社会舆论对银行服务收费的强烈关注。小额账户管理费、账单打印费、密码重置费、短信通知费等一系列备受争议的服务收费项目也随即陷入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中,有关中国商业银行“收费国际化、服务本土化”的非议之声不断。

  面对公众的质疑声,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公开表示,已经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将争取尽快出台。事隔数月之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现状是否发生了变化?

  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广州等地的部分银行网点。

  在7月份引发争议的广州各家银行中,工行广东分行的跨行取款每笔手续费仍为4元,小额账户管理费为每年10元;广发银行则表示,对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通过本行柜台、A T M、电子银行渠道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通过PO S、A T M、转账等电子终端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将不再收取费用;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表示,未对银行结算账户开征小额账户管理费等收费项目。

  在北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在服务收费上整体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而其他商业银行对私业务的服务收费情况则各有不同,华夏银行为客户提供账单不收费,小额账户也不收费,不过,密码强制修改费用仍然在收取,其中华夏卡按10元每笔收取,丽人卡和商旅卡按5元每笔收取;中信银行借记卡不收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但信用卡重置密码函需要收取手续费20元,快递费20元……

  在外资银行方面,汇丰银行华南区企业传讯部经理杨敏表示,外资银行由于开户门槛比较高,在客户成功开户后,诸如跨行取款、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便不再收取。以汇丰为例,开户最低门槛为10万元,如果加入汇丰卓越理财需要50万元的门槛,则免去相关所有账户管理方面的收费。

  从走访的情况看,银行对私业务的服务收费与7月份相比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

  主管部门不作正面回应新办法草案至今未露面

  早在今年7月28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收费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发改委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发改委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草案进行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8月3日,银监会也发文说,正“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抓紧修订《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尽快发布”。

  然而,时隔数月,该办法不但没有“尽快出台”,甚至连公众意见也没有公开征求。

  记者就此多次联系银监会及发改委的相关人士,询问该管理办法制定及征求意见进展情况,接受记者采访的银监会人士称“领导忙于其他事务”,发改委人士则称“手中急件太多,等急件弄完再说”,两部门人士始终不作正面回应。

  据记者多方深入了解,除银行系统外,目前该办法征求意见工作仅在少数业内专家中小范围进行过。

  “既不出台,也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甚至连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个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感觉像平息公众质疑的权宜之计。”采访中,一位银行客户的说法颇具代表性。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