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商品抽检 >> 正文

商品抽检

青团、酱汁肉、马兰头……江苏苏州清明节时令食品专项抽检结果出炉!
江苏消费网 (2023-04-05) 来源:苏州市场监管
阅读:

  清明时节雨纷纷。江浙一带素有“清明时令食青团”的传统习俗,老苏州更有品尝酱汁肉、时令蔬菜的习惯。

  为保障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谋划,在全市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整体情况

  本次节日专项抽检品种涉及在售预包装和餐饮自制青团、酱汁肉及春季时令农产品(蚕豆、香椿、金花菜、马兰头、豆苗、荠菜、笋、菜薹、鲜食用菌、螺蛳),抽样检验共计251批次,发现2批次自制青团不合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核查处置中,处于异议与复检期),合格率99.20%。

  

image.png

 

  抽样涵盖青团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卤菜店及电商平台等场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点对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防腐剂、着色剂等项目进行检测。

  

image.png
image.png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采样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姑苏区黄家族馄饨铺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江宙路132号A125号 芝麻青团 / / 2023/2/28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485   g/kg║不得使用 餐饮食品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核查处置中,处于异议与复检期
2 / / 姑苏区黄家族馄饨铺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江宙路132号A125号 蛋黄青团 / / 2023/2/28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503   g/kg║不得使用 餐饮食品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不合格指标解读

  脱氢乙酸属于防腐剂,用于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以延长食品保质期。原卫生部答复函中明确:青团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米粉制品,按标准要求不得使用脱氢乙酸等防腐剂。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消费提示

  青团篇

  消费者购买青团应选择正规销售渠道,选购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配料表、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后应妥善保存并及时食用。青团馅料往往高糖、高热量,质地粘腻不易消化,建议搭配蔬菜、水果、茶等食用,有助于消化、解腻、均衡营养。

  酱汁肉篇

  消费者选购酱汁肉时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超市、熟食卤菜店,谨慎在路边流动摊贩处购买。购买时按需选择,未能食用完毕的应及时冷藏保存以防发生腐败变质,并在下次食用前加热至熟透。

  春季时令农产品篇

  消费者购买时令农产品,应到正规菜市场或超市选购。食用菌类品种繁多,建议选择常见品种。若采摘马兰头等野菜,应注意避开环境污染的区域,如工厂、垃圾堆、灰尘重的马路边等,不熟悉、不认识、不容易辨别的不要采摘,避免误食有毒野菜。螺蛳类产品建议在食用前用盐水充分浸泡再清洗,烹饪时注意将其烧熟烧透,不提倡生食,尽量确保食用安全。

编辑:刘灿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