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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经验

1.58万元手表“罢工”3次仍拒退换 新北消协助力终换货
江苏消费网 (2021-08-30)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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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州消费者杨先生向新北区消协投诉,称其花费15800元在新北区一名牌手表专卖店购买了一款手表,曾出现半年内手表两次因“停走”而维修,最近手表又“罢工”,杨先生忍无可忍,坚决要求换表,但商家出尔反尔,拒绝退换,只能维修。多番沟通无果后,杨先生只好向新北消协求助。

  接诉后,新北消协人员介入调查。经查,杨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商家解释:“我们手表三包期为2年,杨先生买的手表确实在三包期内,但这次故障距上一次的维修时间已超过1年,品牌方有规定,此种情况不允许退换货,只能维修。”对此说法,消协人员向其索要相关规定或约定时,商家却迟迟拿不出来。

  消协人员分析指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本案中,杨先生的手表还在保修期内已两次维修,仍然出现故障,且维修记录都保留完整,符合退换货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义务。最终,在消协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商家同意换货,杨先生表示满意。

  新北消协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向销售者索要销售单据和保修凭证;商品出现故障送修后,应当让维修方在维修凭证上做相应记录,以便出现纠纷时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邵露 张维明 张嘉翔)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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