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的王女士于去年年底在南京购买了一台对开门的特种冰箱,价格6392元,今年5月初发现冰箱不制冷,拨打了400的免费客服电话,于是六合售后服务部门就将该冰箱拖去修理,于5月17日给王女士送去,临走时,送冰箱的维修工告诉王女士,以后有事可以直接拨打他的手机,并且把手机号码留给了王女士,三天后,王女士又拨打该修理工的电话,告知冰箱又不制冷了,该修理工到王女士的家里,修理了一下就走了,6月9日王女士又打电话反映冰箱不制冷了,并且拒绝修理,要求换一台新的,理由是一年保修期内修理了两次,但是六合售后服务部门认为,只修理了一次,不同意更换。于是消费者向六合消协投诉。
接到这起投诉,消协的工作人员首先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做了了解。六合售后服务部门出示的维修记录,从年底购买,12月18日送货上门,到今天,客服与王女士的联系,连咨询都有记录,但是维修记录只有5月初第一次电话记录,之后一次都没有,六合售后服务部门解释说,只有拨打400才有电脑记录,而王女士是直接和维修工联系的,所以没有电脑记录,王女士认为,那维修工可以证明他上门修理了,而且把冰箱的后盖都打开了,难道不算修理吗?而维修工认为在她家里,只是调整了一下风扇,而风扇就在冰箱冷冻室的上角,打开门就能看到,是不需要打开后盖的,打开后盖的目的是看压缩机能否正常工作,这在公司叫做调试,是不需要报公司做电脑登记的。
究竟不换配件的上门修理算不算次数?这是双方纠结的焦点。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三包)责任规定》的第11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六合售后服务部门提供的记录只有一次,经过消协调解,消费者同意厂家再次维修,厂家给予周全的服务,并承诺维修后还不能正常使用,就更换新货。(郭爱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