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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钻戒钻石脱落 经调解经销商更换
江苏消费网 (2010-12-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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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福州讯(张卓云 黄 琣记者张文章)福建省厦门市一位消费者赴台旅游时购买了一对钻戒,回厦门后没多久,戒指上的钻石脱落了。经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台湾财团法人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以下简称台湾消基会)联合调解,台湾高雄市某首饰店为消费者更换了一条价值相当的钻石项链。据悉,这是两岸消费者组织协作机制建立以来,解决的第一起内地游客在台湾岛内旅游购物发生的消费纠纷。

  10月26日,厦门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陈女士的投诉电话。据了解,今年4月,陈女士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台湾之旅。旅途中,她花了43982元台币,在高雄市某首饰店里购买了一对白金钻戒。返回厦门4个月后,陈女士发现钻戒上的钻石脱落了。陈女士联系旅行社,旅行社转达了商家意见,即:陈女士需支付2000元人民币,作为钻戒的维修费用。陈女士对这样的答复不满意,心中充满疑惑,2000元人民币究竟是什么费用,为何不详细说明?陈女士遂向厦门市消保委投诉,寻求帮助。

  厦门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协助陈女士收集相关证据,并于10月26日将证据以邮件形式寄往台湾消基会。台湾消基会随即联系了高雄市的首饰店,协调该首饰店处理。近日,该首饰店递交了正式书面答复,向陈女士解释了2000元人民币的由来,包括钻石的成本价值及镶钻的维修费用。由于陈女士与商家联系的唯一纽带是旅行社,导致了双方在沟通上产生了问题,高雄的商家对此表示了歉意。

  经厦门市消保委与台湾消基会多次沟通调解,最终促使消费纠纷双方达成协议,由该首饰店更换一条价值相当的钻石项链给陈女士。12月6日,陈女士电话告知厦门市消保委,她已收到该首饰店寄来的钻石项链。

  厦门市消保委有关人员介绍说,从2006年起,厦门市消保委便开始与台湾消费者组织开展合作,以引导消费者规避消费风险。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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