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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网上买钢材遭遇缺斤短两 山东一消费者求助石家庄市场监管部门追回损失
江苏消费网 (2023-09-26)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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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石家庄市窦妪镇市场监管所日前成功调解一起网购纠纷,帮助消费者辛先生追回经济损失8000余元。

  7月29日,窦妪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看到12315平台辛先生留言反映其从石家庄市栾城区某钢材市场购进的钢材重量不实。

  执法人员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经询问得知,投诉人辛先生远在山东临沂,7月初在抖音平台刷视频时,看到一位自称钢材销售人员发布的视频,视频中称其所售卖的钢材价格优、配送快、品牌型号多。辛先生恰好有采购钢材的需求,遂通过电话联系了视频发布者张某,从张某处采购了11.4万元的各型号钢材。7月22日辛先生收到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数量和重量明显不够,于是联系张某。但张某称,自己只是中间人,是栾城区钢材销售商计量出现问题,让辛先生自行联系钢材销售商解决问题。后辛先生将该情况反映至12315平台。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投诉人辛先生未直接从张某说的钢材市场购买钢材,张某不是该钢材市场的销售人员,且投诉人购买的钢材为计捆销售,标牌理重,不涉及计量违法。该纠纷实际为专门“跑市场”的张某与投诉人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投诉人不能提供购进合同,只有和张某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显然辛先生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在网络平台购进大额商品,没有签订购进合同,没有留存足够的证据,追讨损失陷入被动。

  执法人员本着为消费者尽力挽回经济损失的想法,耐心帮助辛先生完善证据。执法人员通过将张某向钢材商贸公司所购钢材的票据、金额、品牌与辛先生向张某购买钢材的单据、约定购买的品牌、数量、价格等进行比对分析,最终查明张某发出的货物部分型号有误,最终张某同意退回货款差额8000余元。

  辛先生表示,通过执法人员的调查,得知他的纠纷是和张某之间的经济纠纷,不涉及该辖区内的钢材经销商。执法人员完全可以终止调解,让他自行去起诉张某,但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并没有那样做,而是提供了耐心的帮助,指导他维权、挽回损失。于是,辛先生特地定制了一面写着“为人民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向窦妪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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