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阴市消费者王先生近日因为给了商家一个差评被商家辱骂,引发纠纷,后经消保委调解,商家向王先生道歉,圆满解决了纠纷。
6月初,王先生点了一份外卖,感觉用餐体验不佳、饭菜不合胃口,就在平台上给了一个差评,希望商家提高菜品质量。但没过多久,他就接到了商家的电话,让他取消差评。双方在电话里争吵了几句,商家说了几句难听的话,王先生感觉受到了商家的侮辱,遂投诉至江阴市消保委澄南分会。
江阴市消保委澄南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前往商家了解情况。商家表示确有其事,原因是王先生感觉其中一个菜有点酸,不符合他的饮食习惯就给了差评,于是商家打电话跟其沟通希望撤销差评,因为差评多了会导致商家排名下降影响生意,结果王先生说要赔偿才给取消差评,商家一时气愤,言语上有些重了,事后还在平台上留言骂了王先生几句。
澄南分会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顾客对商品或者服务不满意,商家应该好好跟顾客沟通协商,不能随意辱骂顾客。商家听取了意见,也觉得自己当时太冲动了,于是电话联系王先生进行赔礼道歉,取得了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