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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消协召开第七届理事大会第一次会议
江苏消费网 (2022-01-07) 来源:南京市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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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7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第七届理事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近百名理事代表共同参加了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市消协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并产生了新一届市消协领导班子和理事会组成人员。

  近年来,南京市消协始终能够发挥职责优势,构建快速和解渠道,合理疏导消费舆情,以“六稳”“六保”为己任,引导各行业诚信经营,为拉动内需,稳定地方经济,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做出了贡献。自2018年以来,在历次中消协开展的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成绩靠前。尤其是2020年在中消协开展的“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南京市跃居全国第二,获得江苏省首位。日前,南京市消协还被中消协授予“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本届理事会组成遵循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原则,依照《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章程》的要求,共确认理事成员118名。他们分别来自于市人大、政协、公检法、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各界专家学者、律师、检测机构以及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消保委)等。

  

 

  会上,经选举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王之熙继续担任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对未来第七届理事会的工作,王之熙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认识和站位。全市各级消费维权组织要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所处的时代方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推动全市消费环境持续改善。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以纪念3·15活动为契机,围绕宣传贯彻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氛围。三要提升消费监督成效。对商品和服务开展监督,重点关注新兴消费业态和热点投诉类别,围绕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直播、房地产、家装、汽车、金融等维权领域,加强法律理论研究,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不法经营手段、显失公平条款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四要高效化解消费纠纷。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使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五要全力推进协同共治。与各理事单位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把消费环境建设好,共同把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好。

  

 

  经常务理事选举共产生了副会长5名,他们是南京市商务局富宁宏副局长,南京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高亮,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一级调研员苏新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民一庭庭长贡永红,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蒋岩坚。

  

 

  会上,新当选的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市消协法人代表蒋岩坚发表了讲话,她对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各位理事代表表示了感谢,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南京市的消费维权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她将带领全体同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依照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年主题的工作部署,凝聚社会各界维权合力,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为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

  

 

  为适应时代发展和协会自身建设需要,本次会议还对《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章程》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市消协主管单位由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鼓楼区消协已更名为鼓楼区消保委。二是调整机构经费来源,强化消协组织的公益属性。由原来的四条途径,即政府资助和政府购买服务;利息;社会捐赠;其它合法收入,变更为财政拨款。三是调整任职年龄。将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的任职年龄由70周岁调整为65周岁,与国家法定退休时间相适应。

  

 

  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到会并作了重要指示。他对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的顺利召开表示了祝贺,同时对接下来的工作给出了几点建议。希望市消协能再接再厉,争先创优,在全省、乃至全国进一步提升南京市消费维权工作的首位度。

  

 

编辑:孙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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