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租车出行,是如今很流行的一种出行方式。但是,租车的门道有很多,看清保险单至关重要。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姚燕彬 记者 何洁)租车出行,是如今很流行的一种出行方式。但是,租车的门道有很多,看清保险单至关重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上海的李先生租车出行发生了事故,原以为都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最终自掏腰包赔了 8000 元。这是怎么一回事?
李先生在上海工作,一直向往苏州的美景。于是在一个周末,他在某租车平台上租了辆小轿车,美滋滋地来到苏州吴江游玩。谁想这次旅程并没有那么顺利,李先生没注意禁止掉头的标志,在掉头时撞上了对面的车辆,造成车损。
对面车辆驾驶人何先生表示反正是车损,就都交给保险公司,李先生也和租车平台的联系人说明了此事,平台也说走保险,于是双方离开了事故现场。游玩结束,李先生把车辆也归还给了租车平台。
本想这事已经过去了,谁想半年后,李先生收到了何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起诉状。原来,何先生向其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后,其保险公司主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将李先生、租车平台、交强险公司、商业险公司都作为被告,起诉到了吴江法院。
何先生的保险公司要求李先生承担租赁车辆未投保不计免赔的 20% 即 8000 元,交强险公司承担 2000 元、商业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 80% 即 32000 元。李先生这时才知道,租车平台给租赁车辆投保的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不含不计免赔。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李先生同意支付不计免赔的 20% 的车损。
法官提醒, 租车公司对于险种往往有选择,除了必须投保的交强险,其余商业险都不在强制范围内,一般租车公司会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为出租车辆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由于投保的项目不同,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就很有可能要自掏腰包赔偿。因此,对于租客来说,尽管不计免赔不是必要的收费项目,但在租车前仍旧应该询问租车平台,并选择购买相应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