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安徽省消保委负责人与农户代表座谈。
图二:农户代表赠送锦旗。
■本报记者 洪敬谱 文/摄
7月8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陈奇农药门市部负责人陈奇,和怀远、涡阳两县的种粮大户杜磊、施俊营,向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委员会送来一面锦旗,以感谢安徽省消保委支持他们打赢问题农药追偿官司。记者了解到,这起官司一波三折,前后历经了两年多时间。
施药后高粱减产
2014年3月2日,阜阳市颍东区陈奇农药门市部与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购买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的农药。
2014年7月12日,陈奇农药门市部受临泉县、界首市、涡阳县、怀远县等地一些种粮农户的委托,在青岛正道药业购买了30万元的“猛士”牌苏云金杆菌农药,为5万余亩高粱除虫,并且按照约定支付了30万元货款。
农药运输到陈奇农药门市部时,恰逢虫害盛行期,随即被种粮大户抢购一空。后经证实,该农药不能治虫害,种粮户不得不另购其他农药补救。因治虫黄金期已过,造成高梁不同程度的减产,损失巨大。
接到农户反映的情况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现场调查了解到,该农药在送达时,尚未搬进门市部销售就被农户们用车直接拉走了。农户使用时才发现,农药纸箱外贴有标签,但瓶内没有贴任何标签。
农药检测不合格
受灾之后,在安徽省消保委的指导下,经安徽省消保委律师团律师刘德礼调解,2015年12月底,陈奇门市部先行赔付农户农药款和各项损失共计176万余元。在先行赔付农户之后,陈奇门市部委托刘德礼起诉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刘德礼代理该案后,经过研判,认为产品是否合格是官司输赢的关键。他在观察农药产品时发现,生产厂家把没有标签的瓶装农药装进一个大纸箱,在纸箱外面贴了一个标签,标注内容为“‘猛士’苏云金杆菌,有效成分含量是8000IU/毫克,剂型:悬浮剂”。
为了锁定证据,刘德礼将农药送往西安国联检测公司进行鉴定,结果显示“猛士”牌农药苏云金芽孢杆菌含量,远远低于农药包装箱上标明的8000IU/毫克。
2015年5月12日,临泉县农委在受理了农户们的投诉之后,委托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检测该产品苏云金杆菌的有效活菌数。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有效活菌数实际含量远低于标识的含量,属于不合格产品。
消保委助力讨公道
记者了解到,这起追偿官司打了两年多,可谓一波三折,十分曲折。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于2016年3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由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赔偿陈奇门市部176万余元。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本案事实不清,于2016年8月15日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7年1月23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追偿权纠纷,依法应由山东青岛莱西市人民法院管辖,故将本案移送至莱西市人民法院。2017年11月28日,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驳回了陈奇门市部的诉讼请求。陈奇门市部不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今年3月2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向陈奇门市部支付赔偿款176.828万元,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3.7315万元。
7月8日,刘德礼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刚开始参与调解此纠纷时,就和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安徽省消保委的前身,记者注)联系,得到了安徽省消协领导的支持后大胆介入参与调解,促成农户和陈奇农药门市部达成了赔偿协议。在帮助陈奇门市部起诉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追偿时,案件进行得非常艰难,他多次向安徽省消协寻求支持,最终,在安徽省消协的支持下终于打赢了官司,维护了百姓的权益。
安徽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吴瑞卿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消保委组建律师团,就是要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助力依法消费维权,农村消费者缺少法律知识,消费维权意识相对较弱,消保委律师团的律师应当积极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她对刘德礼律师积极化解农户与农药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并公益支持农药经营户向问题农药生产厂家进行追偿表示赞扬。接下来,安徽省消保委还将密切关注该起案件赔偿款的执行情况,同时呼吁安徽省消保委律师团的律师多为消费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