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江苏消费 >> 正文

江苏消费

江苏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
江苏消费网 (2018-06-08) 来源:龙虎网
阅读:

  龙虎网讯 江苏省人社厅6月7日发布消息,经江苏省政府同意,江苏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具体时间为:从2018年 5月 1日起至2019年 4月 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9%的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 1月 1日起至2019年 4月 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自2018年 5月 1日起,在保持8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包括南京、无锡市本级、常州市本级、南通、徐州丰县等35个统筹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 4月 30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以下的,可以停止下调。

  在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同时,江苏将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做实缴费基数,优化参保结构,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累积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区(截至2017年底)

 

  工伤保险基金累积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区(截至2017年底)

 

  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编辑:孙婉婉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