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健身器材被丢弃在会所门外。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交数千元办会员卡、买课,还没消费多久,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一家叫“野马”的健身会所就突然关门了。连日来,多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类似经历。目前,会员们组建的维权微信群里已有约300人,其中28人已提起诉讼。
健身会所关门
消费者宁女士在维权微信群里说,2015年夏天她在野马健身会所花2000多元办了年卡,2017年夏天又花1588元购买了一种特权卡,并额外花7200元买了36节私教课,2017年11月又买了2880元私教课。2017年12月底,私教称要冲业绩,宁女士又买了近千元课程。2017年12月31日,健身会所突然关门了。“关门前一天还在宣传,教练和销售人员四处拉客户。”会员宋女士对记者说,2016年到2017年,她的孩子在野马健身会所学跆拳道,2017年10月,她预交了2018年全年的课程费用,一节课都没上,健身会所就关门了。
会员黄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双11和双12,野马健身会所还在疯狂促销,用各种优惠吸引会员买课,会员们少则交了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有的人一节课还没上会所就关门了。”事后,会员们和被欠薪的教练共同保管了野马健身会所的相关资料,认为经营状况并无异常,月营业额最高时有20多万元。
商家称经营困难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众联天美国际”的野马健身会所,会所外的广告招牌还在,但门口满地碎砖头,一台残缺不全的健身器材被扔在门外,会所的大门一半被用砖封住。大门旁的墙上贴着一纸告示:“本会所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会所无力承担房租水电,也无力退还会员会费”,并称另一家健身会所将无偿接收所有会员,落款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接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后,武汉市江岸区工商局12315中心经多方查找,与野马健身会所负责人魏宁取得联系。魏宁称,去年10月起,因周边新开了几家健身房,竞争激烈,野马健身会所经营出现困难,会所共亏损400多万元,无力满足会员们的退款要求。“我为会员们找到了继续健身的地方,由另一家健身房全面接盘”。
有会员告诉记者,他们到魏宁所称全盘接收会员的健身会所调查,发现野马健身会所只是转让了会员信息,并未将会员交纳的会费转到这家会所,会员们想在新的会所健身,还需另外交费。
28人提起诉讼
武汉市江岸区工商局12315中心主任田跃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针对野马健身会所关门事件,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手段有限,建议消费者向公安部门反映,是否属欺诈,需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骥表示,野马健身会所单方面贴出公告,将会员转移到另一家健身房,但会员们缴纳的会费等并没转移到新的健身房,也就是说野马健身会所没履行合同关系中自己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退还相关服务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已有28名消费者将野马健身会所告上法庭。程骥表示:“通过诉讼首先要把会员们要求退还的会费形成债权关系确定下来,然后通过公司剩余资产、股东出资等,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武汉市江岸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立安告诉记者,今年5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针对预付卡的突出问题打出了“组合拳”: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发放预付卡,并依法备案;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并提前30日以有效方式通知消费者;经营者出现降低服务标准、停业、歇业、变更经营场所等情形的,消费者可要求退款;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卡的,经营者应当允许;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协同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