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6月3日,黄先生在北京市某家居广场购买了一套唐贵轩品牌家具,包括书桌、鞋柜、榻榻米床及两个衣柜,共计花费2.28万元。
8月26日,商家开始给黄先生送货安装,直到9月9日,整套家具基本安装完成。但没过多久,在朋友的提示下,黄先生发现,自家榻榻米盖板的背面比之前看到的样品少了一根横梁,而且木板之间的缝隙也比样品宽了好几倍。经过详细检查,黄先生发现,自家榻榻米盖板板材之间的平均间隙约有5毫米。
“不是朋友提醒我还注意不到呢。当初在店里看的样品几乎是没有缝隙的,成品比样品还少了一根梁,店家这是属于偷工减料。”黄先生表示。
黄先生向笔者介绍情况说:“当我向该店的负责人彭经理提出质疑的时候,该经理说我是不懂工艺小题大做,成品与样品不一样是由于工艺的改进,这不需要消费者的同意。她还表示如果按照样品工艺的做法,无法提供质量保证。”
在黄先生看来,彭经理的说法非常无理,于是他向店家提出全部退货,并要求店家对自己作出相应的赔偿。“我就是按照样品下的订单,从签协议到安装完毕将近4个月的时间里,商家从来没有明确告知产品工艺与样品有差别,这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另外,商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多收费的行为,涉嫌欺诈。”黄先生向笔者表示。
11月2日,笔者致电该家居广场唐贵轩门店负责人彭经理。彭经理在电话中一再声称,成品与样品不符是由于工艺改进。“黄先生购买的榻榻米的加工工艺在三四年前就已经改进了。如果按照样品加工,缝隙太小木板受天气影响会膨胀挤压而造成损坏,所以,按照样品制作我们不能提供质量保证。工艺改进之后盖板的承重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所以少根粱不是偷工减料的行为。”彭经理对笔者说。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韩续表示,如果样品与成品不一样是因为加工工艺的改进,那么店家应该拿出证据证明工艺改进是客观存在的,否则就涉嫌消费欺诈,黄先生有权利要求退一赔三。即使确实是因为工艺改进造成黄先生的家具和样品不一样,店家也应该在黄先生购买家具时告知实情,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武圣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