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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保委成立:架起连心桥 拓宽维权路
江苏消费网 (2017-09-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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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成立大会现场。 薛庆元/摄

  本报南京讯(刘军 记者薛庆元)9月13日下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消保委)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依据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江苏省消保委,替代了有着31年历史的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江苏省政府副省长马秋林、中消协常宇秘书长到会祝贺并讲话。

  据介绍,此次新成立的江苏省消保委,具有以下三大特色:

  首先,是法律及地方法规的健全完善。随着修订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在此基础上延伸发展的《条例》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江苏省消保委的身份定位。

  江苏省工商局局长王元慧表示,从省消协到省消保委,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更名换牌,更是一次深刻的转型提升。江苏省消保委的法定性质由“社会团体”改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身份定位更鲜明、更精准;同时,《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八项职责、《条例》增加的五项职责,为消保委拓展了维权空间、增添了维权利器,更有利于保障全省8000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省消保委组成的规格之高和范围之广。本届省消保委全委会的规格升级,参照中消协的模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当选为省消保委主任,19名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当选为副主任,省政府及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省内各地工商、消协等各界领导和专家学者合计107人当选委员。消保委参与人如此之广,充分体现了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理念,几乎涉及了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工商、质监、食药监、旅游、教育、物价等所有职能部门,同时还包括高校、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

  此外,新闻媒体代表也在省消保委的组成中占据了一定比例,江苏及南京10家主流媒体有关负责人当选为省消保委的委员和常务委员。媒体是消费者组织的同盟军,在媒体平台的利用上,要“内外兼修”:对外要加强与各类大众媒体的沟通,主动和媒体交朋友以争取支持;对内要抓好自媒体建设,整合网站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自媒体资源,打造信息发布权威的官方发声平台。

  邢春宁指出,经江苏省政府同意,按照新建程序成立了江苏省消保委,以此替代原江苏省消协。江苏消保委的成立不仅仅体现在名称的变更上,更是在组织属性、构成、职能等方面有着明显变化,对未来江苏省消保事业发展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

  第三,是在新成立的省消保委107名委员名单中没有企业和行业代表。记者注意到,本届省消保委全委会的委员和常务委员(相当于过去的省消协理事和常务理事)中并无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一改以往的消协组成架构,这一特点充分保证了消保委的公益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切实履行了《条例》对消费者组织的定位和职责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上,江苏省工商局局长王元慧当选省消保委常务副主任,上届省消协会长孙连才当选为省消保委副主任,省消协秘书长陆惜春当选为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来自江苏省及各地市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人民团体、原消费者协会代表以及部分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代表170余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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