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药为什么不给报销?”“这个不在目录中。”不少患者问过这个问题,得到这样的答案。9月1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自2017年9月1日起,将人社部发布的36种谈判药品(名单见附件)纳入2017年版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这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此前江苏通过谈判早已将赫赛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现在国家大层面的谈判,给更多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带来了福音。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入选的36种药品是哪些?据了解,本次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36种药品,包括31种西药和5种中成药。
西药中有15种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其他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治疗血友病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两种罕见病用药。中成药中有3种是肿瘤药,另外2种是心脑血管用药。
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此次谈判成功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达到70%。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医保目录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为保障性药品,临床治疗必需,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医保基金要按照比例全额报销;乙类药品就是刨除自付部分后再按政策比例报销。此次国家明确将这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这些品种的普遍特点在于临床急需、疗效良好、价格较高、群众负担较重。纳入医保后,对于患者来说,今后这些药不仅变得便宜很多,更大的意义是可以使用医保报销了,用药费用大大降低。
以治疗肺癌的厄洛替尼为例,以前一盒7片(每片150mg)的售价是4600元,每天吃1片,至少要657元。由于不在医保目录内,费用需要全部自付。现在经过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是每片195元,也就是药价降幅达70%。在此基础上,医保还能再报销一部分。这意味着,实际降幅远远超过70%。患者在这种“救命药”上的花费将大幅下降。
省人社厅要求,36种药品的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各设区市统一确定并报省厅备案。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执行谈判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不得扩大或调整。
据悉,36种谈判药品维护信息将发布在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药品目录品种维护申报平台”。
36种药品名单
西药部分
利拉鲁肽 替格瑞洛 重组人尿激酶原 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
阿利沙坦酯 托伐普坦 重组人脑利钠肽 吗啉硝唑氯化钠
泊沙康唑 曲妥珠单抗 贝伐珠单抗 尼妥珠单抗
利妥昔单抗 厄洛替尼 索拉非尼 拉帕替尼
阿帕替尼 硼替佐米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西达本胺
阿比特龙 氟维司群 重组人干扰素β-1b 依维莫司
来那度胺 喹硫平 帕罗西汀 康柏西普
雷珠单抗 司维拉姆 碳酸镧
中药部分
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 银杏内酯注射液 复方黄黛片
注射用黄芪多糖 参一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