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珺)8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017年7月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42号)。通告显示,2017年7月,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20批次,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63个指标,被抽检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包括乳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豆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乳基婴儿配方食品和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4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亚油酸、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水分、灰分、杂质度、铅(以Pb计)、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左旋肉碱、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三聚氰胺、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叶黄素、核苷酸、脲酶活性定性测定等63个指标。
本次抽检共涉及89家企业的220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经检测,被抽检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本次抽检的合格样品信息详见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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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8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已批准22家企业的89个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注册申请,后续获准注册信息将即批即公布。
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2016年10月1日起开展配方注册相关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标签标识行为,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虚假宣传等乱象。注册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审评,主要成分及可选择添加营养素必须明示,标签标识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不得涉及治疗和保健功能。
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明显提高,公众对国产乳粉信心逐步增强。“我们希望所有企业都能自豪地说,我们员工的孩子都是吃自家乳粉长大的”。
(贾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