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讯(高健桥 杨国华 记者李建)“感谢玉田消协为我做主,要不然我这培训费可就白花了。”不久前,河北省玉田县亮甲店镇的董女士从家政服务部全额讨回3000元培训费后,激动地说。
今年4月,听说在北京做月嫂工资很高,为了能够多赚些钱贴补家用,董女士决定要考一个月嫂证,然后去北京做月嫂。不久后,董女士在玉田某家政服务部参加了一个月嫂培训班,并考取了月嫂证。随后,她又在该家政服务部参加了催乳师的培训,考取了催乳师的证书。当时,该家政服务部口头承诺董女士,她考取的月嫂证书和催乳师证书是全国通用的。
可是,当董女士满怀希望拿着两个证书到北京找工作时,接连两天找了4个家政公司都碰了壁。用人单位称,其取得的证书没有二维码,家政单位无法查询相关信息。董女士认为,既然培训方承诺证书全国通用而实际上并不通用,那就应当退还培训费。于是,她找到该家政服务部,要求全额退回培训费,遭到对方拒绝。无奈之下,董女士找到了玉田县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玉田消协受理董女士的投诉后,派专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属实后,县消协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向该家政服务部负责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应该为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培训方全额退还董女士3000元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