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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首例淘宝诉店家售假案宣判 获赔12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7-07-2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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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淘宝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商誉造成损害,要求被告向淘宝赔偿12万元。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诉售假店铺案。

  被告姚某从2015年开始在淘宝上出售宠物食品。2016年5月,淘宝与玛氏联合发现其销售的“Royalcanin”猫粮存在假货嫌疑,遂以神秘购买的方式,在该店铺购买了一袋价格99元的宠物猫主粮。经过品牌方鉴定,该猫粮为假货。随后,淘宝将线索移送警方。2016年10月12日,姚某被警方抓获。

  淘宝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起诉到法院。今年4月25日,此案公开审理。

  7月20日,此案公开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姚某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淘宝网上出售假货,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淘宝网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淘宝网的良好评价,对淘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应当就此予以赔偿。

  鉴于被告售假的行为对原告淘宝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法院酌情确定被告赔偿金额,最终判被告姚某败诉并判处其赔偿淘宝12万元。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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