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警示 >> 正文

消费警示

签租房合同要使用示范文本
江苏消费网 (2017-06-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讯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承租房屋要小心”宣传活动,提醒广大承租人选择信誉较好的中介公司,并尽量选择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宣传活动中,朝阳分局印制了一万份“承租房屋要小心”的宣传材料,详细解读了房屋租赁过程中常见的十大不公平格式条款,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信誉较好的中介公司。此外,朝阳分局结合辖区特点,通过消费宣讲团等形式,深入社区及村委会开展“承租房屋要小心”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受到消费者的好评。

  其中,奥运村工商所开展合同法规宣传,对辖区内15个社区工作站发放《承租房屋要小心》宣传单,并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深入宣传;双井工商所消费宣讲团走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就目前消费热点向居民进行讲解;高碑店工商所将宣传单发给社区、村,并针对常见的几类租赁“陷阱”回答群众的提问。

  (凌佩银 李小平)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