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两次维修、一次换货,5月17日,南京市民陈先生又一次致电江苏消费网投诉称:“我在南京苏宁云商山西路店买的那台先锋电视又出现花屏了!”
据了解,这已不是陈先生第一次投诉这台先锋电视了——2016年9月,已经报修过一次花屏的陈先生向江苏消费网投诉,自家的先锋电视机修好不到一个月就又花屏了,向商家申请退货。2017年2月,商家为陈先生更换了一台同品牌同尺寸的电视机,但上门维修人员一句“你的质保还是跟着原来那台机子算!”让陈先生听得心里直打鼓:“眼看家电三包的三年质保期就要到了,我家这电视还有保障吗?”
消费者:换机不提供保修卡等凭据
2014年7月,陈先生在门店购买了两台先锋电视机,售价2688元。2016年8月,其中一台型号为LED-42E700N的电视机出现花屏故障,他与商家售后联系后,很快便有维修人员上门将故障的电视机拖走,修好后送回。然而,送回不到一个月,这台电视机又出现了花屏故障,“虽然用手拍拍又能看了,毕竟还是有问题。”
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求助于江苏消费网,2016年9月,在江苏消费网的协调下,商家将这台电视机拖回维修,并于2017年2月为陈先生更换了一台型号为LED-42B700S的同尺寸先锋电视机。
“当时以为这次维修之后就能好好使用了,没想到这几天新电视又出现了花屏情况。”陈先生回忆说,春节期间维修人员上门时,并没有将所换新机的发票、保修卡、说明书等材料交给自己,只是帮自己安装好新机器,又将故障机器装进新机包装箱就走了。当他问及这台新换电视保修期限时,维修师傅说:“肯定是按照你原来老机器买的时间来算了,不然你还想用一辈子吗?”
商家给陈先生开具的购机证明
“要是照他这个说法,我这个机子是2014年买的,马上7月份不就要到期了吗?”陈先生表示,自己曾经搬过一次家,导致2014年购机发票和保修卡都已经遗失,现在手上只有一张加盖了门店柜台章的购机证明和第二次维修时的“售后服务作业单”。 记者查看发现,陈先生持有的购机证明,本应加盖的零售专用章却只盖了柜台章;而售后服务作业单上本应填写的“故障现象”、“客户签名”和“客户意见”等栏也是空空如也。
维修时,商家只提供了一张售后服务作业单
商家客服:消费者可至门店换新发票
维修两次后换了新机器,质保期怎么算?没发票没保修卡,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为此,记者拨通了商家官方客服电话。11349号客服告诉记者,根据政策,“应该是从新机换机的时间开始重新计算的。”但当记者提出核实相关情况时,对方表示,他们系统中并没有查到陈先生换机记录,所以并不确定陈先生是否能按照相关政策享受质保。
“我们建议消费者带着购机凭证到当时购买电视机的门店换取相关发票。”在随后的沟通中,客服12101号告诉记者,尽管当时换机时上门服务人员没有留下任何票据,系统中也没有显示换机记录,但只要陈先生亲自到门店核实相关情况后,就可以换取新发票,质保期也是从新机入户那天起开始算。
针对商家系统没有记录的问题,陈先生进一步核实这台先锋电视的出厂时间等情况时发现,先锋电视机的官方服务热线电话就是商家的服务热线,拨通后,客服人员表示,需要核实消费者的身份信息和当时的订单详情,仅凭这台电视机的串码,“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专家观点:三包期重新计算后应提供新凭证
“按照消法和国家三包的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宁表示,对于上述消费者遇到的情况,销售者为其更换新的电视机后,应该由销售者在其原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5月19日,陈先生再次来到当初购买电视机的门店,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为陈先生重新开具发票,质保期也会重新计算,但需要陈先生自己去当时为其修理电视的维修站点开具相关证明后,才能开新发票。
“不过说真话,这先锋电视的官方售后和苏宁是一家,我这台电视机到底是不是新的,我心里也还是没底啊。”陈先生无奈地说。针对此事的后续进展情况,本网也将继续予以关注。(朱静怡 苏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