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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拆迁房“一房两证” 谁拿走了我的补偿款?
江苏消费网 (2017-05-0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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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了20多年的房子,无缘无故成了别人的,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西甘河村人张登记咋也想不到,自己因病住院出来后,房子要不回了。近日他向记者反映,自己村子征地拆迁开始后,个人房屋在“没有开门”的情况下,被评估给了别人,多次找动迁组商讨无望后,遂向记者投诉。

  合法财产评估给他人

  2012年,随着三星电子项目落户西安,村民张登记所在的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西甘河村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拆迁开始后,张登记因患出血热住院治疗。在其住院期间,负责西甘河村拆迁评估工作的西安高新开发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办公室14动迁组,在“没有开门”的情况下,在房子外边对房子里边作了评估,将房子评估给张登记的大哥张有记。

  据张登记介绍,自己的大哥早在50年前就被过继给了远房大伯,本已没有继承权,而1995年5月30日,张登记兄弟五人(包括张有记)共同签署了如何赡养父母的协议书。协议书明确约定“谁赡养老人自日起老屋的三间住房和四间废旁房以及老人所有财产归赡养人所有,与其他人无关”、“赡养人为张登记”,张家五兄弟签字并按手印。

  

 

  张家五兄弟赡养协议书原件

  “在我住院期间,动迁组没有开门,在房子外面对房子里面作了评估,这是否符合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张登记无法理解。

  多次商讨无望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登记出院后曾多次找动迁组讨说法,一直得不到答复。无奈将事情反映到西安市高新区信访办。经过信访办协商,14动迁组负责人向张登记表示,张有记在10日内如果拿不出95年5月30日以后有效证据(分书或当时分家人的证言),房产归张登记所有。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2年9月2日,西安高新产业开发区长安通信产业园拆除了张登记的房子,并给他办理了西甘河拆迁安置房屋移交验收单NO.1864,而2012年11月20日又给他大哥张有记发放了西甘河拆迁安置房屋移交验收单NO.1992。张有记遂拿着这份证明到西安高新产业开发区长安通信产业园审核组办理了过渡费和协议签定审核工作。

  

 

  张登记领取的验收单原件

  房子到底属于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赵良善律师认为,张家五兄弟共同签署的赡养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老屋属于张登记无误。这一过程中,通产园存在审查过失,张有记在已知情的情况下默认并且领取了补偿款这一做法是怀有私心的。

  “张登记是完全合法的房屋所有人,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良善说。

  对此,记者采访了当初负责西甘河村拆迁的兴隆街办党政办主任高战勇。高战勇解释说张家兄弟房屋产权有纠纷,在1950年,张有记过继给他伯父,原家产有他伯父一份,因此张有记有权继承。但对1995年张家五兄弟的协议书,高主任不愿多说,并推说此事已上交通产园办。

  3月29日,记者在通产园见到了负责此事的张先生。张先生回答,此事从领导到工作人员都知道,发两个房屋验收单是有失误的,但这是拆迁公司发的。当记者要求提供拆迁公司的地址和电话时,张先生说拆迁完后拆迁公司就走了,他们也不知道,联系不上。但张先生表示,在张登记反映了这个问题后,我们已冻结了赔偿款。

  随后,记者了解到,张有记已领走了巨额赔偿金。当记者打电话和张先生核实时,他承认了赔偿金已被张有记领走。但是他又强调,他们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张有记领走的。

  值得一提的是,通产园原主任李建人,因经济问题被司法机关批捕,记者发稿时又得知,又有4名该园区领导和部门领导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问题都是和拆迁安置有关。

  张登记最终能否追回自己的赔偿款,记者将继续给予关注。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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