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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北京朝阳工商:租房时注意四方面问题
江苏消费网 (2017-02-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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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北京市朝阳区房地产经纪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从业人数约占北京市经纪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维护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采取多项举措,规范房地产经纪人的经营行为,近一年来共实地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2900余户,楼盘销售中心42户,取缔无照经营行为4起。2016年,朝阳区房地产经纪机构投诉量同比下降24.7%。

  结合日常工作中的投诉受理情况,朝阳工商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租房时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要注意双方的身份与资质。承租人在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租房合同前,应认真查验对方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备案情况等,另外还要看中介机构的人员有无从业证等证明证件。

  二、要了解承租房的属性。承租人要事先查验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主的身份证明,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三、签订合同之前要明确各种费用情况。承租人不要急于签订租房合同,务必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

  四、要看清和明晰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条件,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对于某些因素导致的违约,要依照合同约定,区分责任归属,双方都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孙鹏)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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