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日照富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投资担保公司)忒霸道,按时还上贷款后,还要车主到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否则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部分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被强制要求买保险的遭遇。
消费者
还贷后难退保证金
日照市岚山区消费者崔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6月他在日照市诚达4S店,花12.48万元购买了一辆东风悦达起亚K3家用轿车,当时因钱不够就通过富华投资担保公司担保,在中国银行日照新市区支行贷了8.7万元,担保费3132元,履约保证金3480元。到了今年6月他按时把贷款还完了,按照担保约定,想退回3480元的履约保证金,富华投资担保公司工作人员要求他必须在该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第四年的车辆保险,不买的话就不退履约保证金。“况且我已经还完所有贷款,至于去哪里买保险是我自己的事情,富华投资担保公司凭什么强制我购买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的保险呢?”崔先生说。
协商过程中,崔先生只同意在富华投资担保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强制险。但是富华投资担保公司要求崔先生必须买全险,否则履约保证金一分钱也不退。
担保公司
必须买满3年保险
另一位消费者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13年7月在日照市诚达4S店买的车,当时4S店也是让张先生去找富华投资担保公司作的担保,张先生交了3000元履约保证金。结果,张先生还完银行贷款去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时,富华投资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必须在该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否则履约保证金不能退。“当初办理担保手续时,富华投资担保公司根本就没有告诉我,还完贷款后还要在他们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要是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就不会找富华投资担保公司作担保了。”张先生说。
近日,富华投资担保公司一位姓田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当初办理购车贷款担保时,公司就和贷款人签了合同,约定贷款人要购买该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的保险,大部分贷款人都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了,也有一些贷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购买该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的保险,所以,即使贷款人还完贷款也不能退还履约保证金,“要想退履约保证金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购买满3年的保险才行,公司之所以这样做,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
专家
强制交易侵权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认为,消费者在通过担保公司办理分期贷款购车时,担保公司往往会收取买车人的风险押金或履约保证金。部分担保公司或分期公司以各种理由暂扣买车人的购车合同等手续,被催问时就说手续在银行,而且违规收取的一些费用也不开正规收据或发票,等买车人意识到上当时才发现没有证据。因此,消费者在办理购车贷款时,应仔细查阅合同,看有没有会影响保证金赎回的条款,购车前应对准备购买的车辆进行详细了解,选取多家销售企业进行对比。
谢凯凯表示,公司无权进行强制交易,一些销售企业或担保公司强制要求买车人购买指定公司的车辆保险,属于霸王条款,建议车主可以以贷款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为由,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高级经济师王云鹏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在哪家公司购买保险,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经营者不能依靠优势地位强制交易。对于担保公司的违规行为,消费者可到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