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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工商提醒特价商品亦享受“三包”规定
江苏消费网 (2016-08-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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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某商场举办店庆活动,许多商品打折促销。消费者杨女士以特价购买了一件衣服,本以为捡了便宜,回家后却发现衣服侧边开线了。杨女士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以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杨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

  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商场负责人联系,告知其根据《消法》有关规定,特价商品同样享受国家“三包”规定,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违反国家规定。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商场同意退款350元,杨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丰台工商分局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家各种打折促销,一是要仔细辨别商品质量,防止有些商家趁促销之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二是购买特价商品要留好购物小票,一旦出现问题,凭小票退换货;三是要知晓特价商品亦享受国家“三包”规定,面对无理商家要据理力争,也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渠忠涛)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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