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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立减50元”未兑现 京东被告欺诈获3倍赔偿
江苏消费网 (2016-03-09) 来源:中国江苏网-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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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页上明明写着“下单立减50元”,付款时却发现自己还是照原价支付了。近日,家住六合的市民刘某以网站涉嫌欺诈为由提起3倍赔偿诉请,获得法院一审支持。

  刘某说,去年6月,他在京东商城上买下一台价值4999元的笔记本电脑。当时网页宣传称,这款电脑可以“下单立减50元”。但实际下单后,他收到信用卡消费提示短信,发现还是付了4999元,并没有“立减50元”。

  “后来我跟京东客服沟通,对方说是系统故障,可以支付我50元的现金券,这让我难以接受。”刘某表示,事发后他将电脑退回京东,双方“钱货两清”了,但他认为京东页面宣传“立减50元”却实际正常收费的行为是欺诈,要求京东3倍赔偿他1499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京东公司销售商品时无法履行此前的价格承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原告据此要求被告给予3倍赔偿,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被告京东公司被判3倍赔偿刘某14997元。(通讯员 陆法言 记者 张源源)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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