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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南京机动车上牌须符合国五标准
江苏消费网 (2016-03-05)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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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3月4日南京电(记者 王瑞)从4月1日起,车主在南京上牌必须符合国五标准哦!今天上午,南京交管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告》,将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在南京上牌的汽车,一定要符合国五排放标准。

  官微称,自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按照交管部门安排,南京环保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在南京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机动车进行达标核查。凡未达到国五标准的车型(含外省市转入),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组织安排销售计划,并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

  交警部门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车主可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达到国五标准的车型。国五标准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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