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买房不易装修更难”,装修过程繁琐复杂,施工方还经常处处刁难消费者,如装修材料价格虚高、售后服务拖沓、合同猫腻……简直数不胜数。对此,2月25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上海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于2月25日发布了《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消费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在此次测评的江苏省6个地市中,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指数得分仅排第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装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质量指数仅处于一般水平:从业主装饰装修各环节过程看,合同签订、材料商和售后服务质量指数得分相对靠后,尤其是合同签订指数得分仅为71.22分,需特别引起重视。(注:指数=消费者满意度,90分以上优秀,80-90为良好,60-80分为一般)
不同地区的住宅装饰装修指数中,扬州第一,南京仅排名第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不同地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指数
1、超五成业主未签合同
分析:超五成业主装饰装修方签订正式合同,即使是签订了正式合同的业主,大多数也都是装饰装修方自己拟定的合同。在这些合同中,多对装修细节模糊处理,内容存在模糊。由于未有合同或者是合同不正式,也容易带来许多后续问题。
案例:签订合同不够规范,中途停工耽误工期
2015年5月,无锡市陈先生经邻居介绍,与本地一家小型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公司自己编制的合同,规定于10月份进行验收。然而在装修过程中却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一度导致停工,最终在2015年2月份才全部完成。
“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老板答应了一些小项目,我问她要不要写进合同,老板口头承诺会实现,不用写进合同。后来又谈了要增项,像飘窗,还答应砌浴缸,其实就是一小部分墙,还有一些其他的,但后来这些都是要加钱的。”陈晓生表示,合同中也规定项目前期首付款只需要付两万三千六百元即可,但是装修公司女负责人称公司规定需先付四万元,因此业主只能先付款四万元。“如果不交钱,装修公司就提出威胁说要返工之前已经完成的部分。”
在瓦工只完成了三分之一之后,装修公司突然提出要中止,并认为是业主提出违约,要求违约金。在重新开始施工之后,装修公司对于之前合同中签订的内容再次不承认,导致装修再次停工耽误工期。
2、材料商信用指数处于一般水平:
分析:分析在购买材料过程中,消费者普遍遇到的问题有:材料相同价格不同、材料以次充好、购买材料时无法开具正规发票。
案例:设计图纸业余随意,装修材料以次充好
南京冯先生于2015年选定了北京实创装修公司进行装修,选择全包方式,因为家中有孩子,对装修材料,尤其是油漆的环保性要求比较严格,该公司也承诺提供国外基本零污染的油漆。在装修设计阶段,设计师就单独向冯先生收取5000多元设计费。但第一次拿到实际图之后,冯先生并不满意,后期重新设计的图纸也因各种情况多出要再加钱。
不仅如此,冯先生反映,在装修施工阶段,公司还存在着偷换材料、偷工减料、施工随意等多个方面的方面。“当初承诺的进口丹麦油漆变成了多乐士混合立邦漆,但合同报价还是按照进口油漆的来,而且白色油漆色差非常严重,看上去漆是花花的那种感觉。”在冯先生反馈后,公司换了油漆,全部重刷了一次。
同时,冯先生还反映自己这次选择的是全包,但在施工过程中工人不断反映缺少材料,要求业主再自己去购买。“按全包谈的价格,却还要我自己去买东西,七七八八加了靠近万把块钱。合同上写增减项不超过5000元,但实际远不止这个价。”
3、业主多选择非正规装修企业:
分析:业主们在装修时选择的大都是装修队或个人,甚至有选择了装修公司的业主反映,装修公司派过去的也是由装修公司临时在路上找的装修游击队或者是与装修公司长期合作的零散装修队,因此在装修质量和工人素质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案例:选择私人装修公司,多队装修质量差
泰州魏小姐2012年底开始装修,以半包方式选择一个私人装修公司,施工由公司负责,但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分包给不同的施工队进行,装修前也没有签订合同,直接开始施工。
魏小姐反映在前期沟通中,装修公司为缩短工期,表示可先施工在后期补签合同,但实际上并未有签订合同,也为提供专业设计图。在装修过程中,如果没有购买工人指定的产品,工人就找理由拒绝安装产品及相关材料。
在装修完成入住时,魏小姐发现天花板有裂缝,但是由于装修公司将木工、油漆工等不同的工程分别分包给了不同的施工队,因此也无法确定到底是由于哪个施工队的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只能够自行解决。
二、建议:各部门应互相合作,齐抓共管
针对上述问题,各个部门之间应互相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对装饰装修行业进行整顿和规范,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在报告中也给出了六大建议:
第一,相关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规范。最重要的是规范主体经营资格,严格从业资质审查,从源头上对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市场主体进行管理,同时也应加强对装饰装修企业的日常监督。
第二,建议应着重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示范合同文本,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开发信用公示平台,并在装饰装修企业内部形成一定的装饰装修企业等级评价机制。还要给消费者一定的话语权,让消费者给经营者打分。
第四,倡导行业自律,建立消费纠纷主动和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促进行业健康诚信发展。
第五,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与装饰装修行业相关的部门,应积极主动发布装饰装修行业小知识,消费者也应积极主动地通过各种渠道搜寻装修信息。
第六,消费者应转变和改善消费理念,选择正规装修企业并订立正式规范的书式合同。(许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