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建
接到电话通知后赶到快递公司营业网点领取包裹,没想到包裹早已经被“自己”签收了,这样的怪事儿让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王京镇留九庄村村民刘女士感到十分蹊跷:“我的快递包裹究竟哪儿去了?”
2015年12月4日,刘女士接到唐县捷信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话,通知她领取从广东寄来的包裹。第二天一早,刘女士赶到这家公司时,工作人员却没有从货架上找到包裹,只找到一张提货单,称上面有刘女士的签名,包裹已经被“刘女士”领走了。然而,刘女士称自己并没有取走包裹,更没有签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为查找是谁签名领取的包裹,工作人员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领取包裹的的确不是刘女士本人。然而,工作人员认为,如果领取人不提供货主的姓名和手机号,公司不可能允许对方把货拿走。因此,不排除刘女士委托别人代领的可能。
对于快递公司的分析,刘女士并不认可。她说,因为包裹里的东西很重要,包括一部手机、一个优盘加密锁、上网卡和钥匙。因此,自己不可能让别人代领。
虽然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承诺尽快查找冒领包裹的人,但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刘女士的包裹依然没有下落。无奈,她只得向当地消协投诉。
保定市唐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于晓龙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分别与当事双方就各项细节进行核实和调查。快递公司一张姓负责人坦言,营业网点人很多,特别是到货后比较混乱,不排除有人浑水摸鱼。
经过消协调解,快递公司负责人承认快递包裹被冒领是他们工作失误造成的,并表示如果包裹实在无法追回,公司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发稿时,《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唐县消协了解到,当事双方已达成正式调解协议,快递公司赔偿刘女士2000元。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唐县捷信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经营快递品牌为圆通快递。
“粗放的经营模式、简陋的分拣场地以及提供手机号码就可以代领的行业规则,是造成快递行业纠纷不断、隐患难除的根本原因。”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社会监督部负责人、公益律师冯贺认为,从整个网络购物的交易流程和买家、卖家、快递公司三者的法律关系来看,买家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而这种弱势地位的形成,除了社会诚信机制的缺失外,另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快递公司在“多拉快跑”的逐利思维模式下形成的行业规则,而这些规则不仅违反了《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背离了《消法》的相关规定,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