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鑫磊顺有限公司海马4S店。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71名车主联名向本报记者投诉,称他们于今年1月至3月在十堰市鑫磊顺有限公司海马4S店(以下简称鑫磊顺海马4S店)现款购车,至今没有拿到车辆合格证,购买的新车无法上牌成了“黑车”。
投诉
没有合格证无法上牌
车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5日,他在鑫磊顺海马4S店支付全款购买了一辆汽车,工作人员当时说:“您暂时先使用临时牌照,不久就可以拿到车辆合格证,去办理正式牌照。”出于对4S店的信任,刘先生当时也没多考虑,就把车提走了。没想到现在临牌早过期了,还是没拿到车辆合格证,导致无法上牌。刘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我的新车因为无法上牌不敢上路,只能停在家里。”
车主谢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今年1月18日,我在鑫磊顺海马4S店花费7万多元买了一辆海马福美来M5,提车时,销售人员给了一张临时牌照,并承诺半个月后就能拿到合格证。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换了三次临时牌照,合格证还不见踪影。”
记者先后采访了多位从鑫磊顺海马4S店购车的车主,他们的遭遇和刘先生、谢先生一样,都是购车后无法拿到车辆合格证。由于拿不到车辆合格证,这71辆新车至今无法上牌。
调查
合格证被4S店抵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上牌时必须提供车辆合格证。记者调查发现,4S店将在售新车的合格证抵押给银行或债权人,以获得贷款或借款,是汽车销售行业中较为普遍的潜规则。
一家4S店经理告诉记者,汽车销售行业有一套“三方承兑协议”,即厂家为经销商提供担保,银行充当支付中介,经销商凭借厂商担保在授信额度内,从银行获得相应金额的资金支持。4S店每月要向汽车生产厂家支付高额购车款,一些资金实力并不十分雄厚的4S店便以车辆合格证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每卖出一辆车后,再去银行“赎回”一张合格证。如遇到特殊情况,4S店将卖车所得款项用于其他地方,不能立即偿还银行贷款,消费者就无法及时拿到合格证。
记者从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因为借款和银行贷款没还清,鑫磊顺海马4S店销售的71辆车的合格证中,有49辆车的合格证在债主手中,另外22辆车的合格证抵押在银行。
进展
多方介入协调此事
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十堰市政府、公安、工商部门,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海马汽车生产厂家正积极协调此事。
十堰市消委会副秘书长、投诉部主任唐有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正常交易流程,车主付款提车时,4S店应将车辆合格证交给车主。4S店不能提供车辆合格证,致使车主不能及时上牌,属违法经营行为。4S店、银行和客户三者的关系较为复杂,处理起来特别棘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只能调解,若4S店老板失联,车主最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队长鲍隆林介绍说,公安部门已着手立案调查此事,目前已有60多名车主、100多名债主前来报案。经过初步侦查,鑫磊顺海马4S店老板叶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于叶某以车辆合格证作为抵押,向民间借贷一事,鲍隆林认为,在履行合同中,4S店扣押合格证,把已经卖出去的车辆抵押给银行或个人进行贷款,应属于合同诈骗,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办此案。
记者从十堰市人民政府获悉,鑫磊顺海马4S店老板叶某目前被取保候审,正在积极筹款,试图筹集250万元资金归还给个人债主,以将部分车辆合格证交还给车主。此外,海马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已赶到十堰市,对此事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