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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米有小学却要到2公里外学校就读 家长告教育局
江苏消费网 (2015-01-30) 来源:中国江苏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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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30日讯市民都想让子女到离家最近的学校读书,可是按照教育局的学区划分方案,并非所有人都能如愿。家住南京建邺区的顾先生日前也遇到了这种麻烦,但他没有选择沉默,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竟一纸诉状将建邺区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去年7月,建邺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本案。后经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邺区法院终于同意受理本案。如本案顺利开庭,将是南京市首例就近入学民告官案。江南时报记者刘浩浩实习生吴邯丹文记者秦怀珠摄

  事件缘由

  家长状告教育局案终获受理

  从去年开始,家住南京市建邺区吉庆家园小区的顾先生,就因为女儿的上学问题烦透了心。他所居住的吉庆家园小区附近由于没有合适的小学入读,学区被建邺区教育局划入了离他家大约2公里远的南湖三小。

  今年9月份,顾先生家的孩子即将从幼儿园升入小学就读。而当前,在他居住的小区附近约300米处,新增了一所小学即南师附中新城小学北校区。顾先生认为,这样一来,自家孩子将来入读新城小学北分校顺理成章。可他咨询建邺区教育局却得知,吉庆家园小区的学区依然在南湖三小,他十分想不通,向建邺区教育局咨询此事后也没有获得满意的答复。

  有些较真的顾先生没有选择息事宁人,而是于去年7月份,一纸诉状将建邺区教育局告上了法庭。记者了解到,在起诉书中顾先生认为,明明有离家近的小学可以就读,但建邺区教育局却仍将吉庆家园小区划入更远的南湖三小学区,给孩子的入学带来了诸多不便,违反了国家义务教育法中就近入学的政策精神,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但本案诉状未被建邺区人民法院受理。建邺区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愿受理本案呢?顾先生向记者出示了法院当时下达的行政裁定书,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划分施教区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受案范围。

  但本案上诉到南京市中级法院后,法院认为,“建邺区教育局每年对辖区内施教区进行划分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一审法院不受理顾先生案件的裁决是不当的。”

  而几天前,顾先生已经接到了建邺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官的电话。在电话中,法官告诉他,本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家长质疑

  附近楼盘为何享受不同待遇?

  此事情由如何?为何要选择这种被很多家长并不看好的做法?昨天,江南时报记者采访了当事人顾先生。

  顾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女儿今年7岁了,今年9月份就要上小学了,但是孩子却被分配到南湖三小就学。南湖三小离他家大概有2公里远,对于一个刚上小学的孩子来说,每天上下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自己的孩子没有被分配到距离家只有一条马路之隔的南师附中新城小学北校区,而附近有很多新的楼盘,却被划入了该小学的施教区内。

  “为什么附近的一些后建起来的楼盘,反而被划分到了较近的新城小学北学区就读,吉庆小区却不能够享受同样的待遇?而且教育局应该公布学区划分的具体标准和依据,而不是简单的把实施方案公布后就完了。”顾先生告诉记者,他就这些问题向教育局咨询的时候,教育局却不愿意给他明确的答复。

  顾先生说,自己起诉建邺区教育局也是气愤加无奈之举,他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法院依法保障自己的女儿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将自己的女儿划入新城小学北校区就读。

  顾先生的遭遇其实并非个案。2012年前后,位于南京浦口区的浦口外国语学校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启动招生,但是很多家长发现,该校的小学和初中并没有如事先家长期待的那样,向离校不远的华侨城、中浦家园、金城丽景等小区招生,但离学校较远的部分小区却在招生之列。为此家长纷纷质疑,学区划分方案不合理。当时在社会上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教育局回应

  入读何校严格遵照施教区方案进行

  顾先生在采访中告诉记者,法院已经通知他,本案最早将于今年春季前、最迟于春季后开庭审理,如果成功审理的话,本案将会成为南京首例针对就近入学问题的民告官案件。

  针对顾先生反映的问题,昨天记者采访了事件的另一方,建邺区教育局。该局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吉庆家园小区当前的对应学区小学确实为南湖三小,而非更近的新城小学北校区,为什么会这么划分?她表示,“我们通常是以规整的河道及大街来划分施教区的,而南湖三小的施教区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湖三小的施教区具体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湖西街(沿河街以南,湖西村沿河235村),集庆门大街以南、应天大街以北、江东中路以东、南湖路以西区域;第二部分涵盖了集庆门大街以南、应天路以北、南湖路以东、文体路以西区域。而吉庆家园刚好就属于第二部分的区域内,所以其对应的学区就应是南湖三小。

  而说起即将审理的学区划分案件,该工作人员不愿意多说,她表示,“对于此次案件,在事情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我不方便发表我的个人看法。”

  专家说法

  学区划分方案

  也应兼顾民意

  实际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当前南京不少家长都有过这种疑惑。相隔很近的两个小区可能仅隔了一条马路,但是划分的学区却是不同的,学区划分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对此,南京各区的教育部门并没有具体的说法,建邺区教育局在2013年发布的中小学招生实施办法中相关表述为:“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内小学布局以及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公办小学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小学的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的生源数量基本相当。”

  而在具体的招生环节,南京各区通常是在各住宅小区和小学周边,张贴公布具体的学区划分方案。由于方案在制定的过程中市民很少有机会发表意见,一旦方案出台后,市民想要“维权”就很难,为了不影响孩子以后的就读,大多数的家长只能息事宁人。

  “其实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在学校层次差不多的情况下,都想要上离家近的学校。但是教育局从公平立场出发,也有自己的标准和原则,当双方的诉求有矛盾的时候,就要有一个折中方案。”苏州大学教育学者叶冰认为,随着民告官案件的日益增多,越发要求政府的决策透明公开公正。政府在制定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时,应该多听取民意,如果有些政策不再适用了,“就应该尽快调整,不能一错到底”。政府应尽量确保多数人的利益。

  而记者梳理近年外省审理的类似案件发现,家长因学区划分问题状告教育局很难胜诉,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法律认为“就近”不等于“最近”。

  本案的审理结果究竟如何,江南时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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