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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局抽检 六合区4家加油站柴油不合格
江苏消费网 (2014-07-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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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消费网讯 近期,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根据市政府4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国V车用柴油决定,组织对南京市场上的国V车用柴油进行了质量抽检。抽检涉及雨花台区、秦淮区、浦口区、溧水区、栖霞区和六合区等六个区的26个加油站。

 

江苏省质检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抽检的26个批次中,不合格的是4个批次,其中3个批次的硫含量和1个批次的闪点(闭口)不合格,即不符合GB 19147-2013《车用柴油(V)》规定的标准值。抽检发现的涉嫌销售不合格柴油的4家加油站分别为南京市六合区冶山农机加油站、南京市六合区四合加油站、南京市六合区单桥加油站、南京宁扬加油站,六合区工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经查,4家加油站涉嫌销售不合格批次柴油案的案值达27.88万元。

 

据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刘梅科长介绍,硫含量高于国标会影响油品质量,对汽车油箱、管路及发动机等造成腐蚀和损害,同时在燃烧后生成大量含硫氧化物,污染环境。而闪点低于国标的柴油则会含过多轻质馏分,柴油蒸发性过强气缸内混合气燃烧过猛,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也会增大。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合区工商局将依据该法的规定,对上述4家加油站给予行政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处理中。(刘现娟 江晓峻)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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