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某幼儿园校车,定员7人却挤满了13个孩子。
■本报记者 尹训银 文/摄
去年8月1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一名3岁男童不幸被所上幼儿园的校车轧死。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责令全镇幼儿园停班自查。8个多月过去,当地幼儿校车安全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近日,记者到仲宫镇进行了走访调查。
7座小面严重超员
3月25日,记者来到仲宫镇杨而村,也就是去年8月1日幼儿园校车轧死孩子的那个村。村口一位大娘告诉记者:“现在还是幼儿园的校车天天来接送孩子。这里离最近的幼儿园都有七八里的山路,如果没有校车来接送孩子,村里的孩子怎么上幼儿园啊。”记者又问那辆出事的车还来接孩子吗?大娘说:“是不是那辆车我也说不清,反正看着和以前的那辆面包车差不多。”
当天下午16点20分,几辆送孩子回家的幼儿园校车陆续开到了村口。记者注意到,所谓的校车,其实就是普通的微型面包车。记者走近一辆“校车”,发现本来应该乘坐7人的小面包车上挤满了孩子,细数一下,足足有13个。
一位前来接孙子的老人告诉记者,村里的孩子分别在附近的3个幼儿园上学,校车每天早上7点来接孩子,下午16点半左右送回来。“我们农村不像城里,幼儿园也有专门的接送孩子的校车。唉,农村的孩子,能有个车接送上幼儿园就已经很好了。”另一位接孩子的老人对记者说。
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然而记者在仲宫镇调查发现,该镇没有一家幼儿园能够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配备使用幼儿专用校车。用来接送幼儿的车辆,基本都是破旧的7座面包车,车上没有任何校车标志。
幼儿园用这样的车来接送孩子,家长不担心安全问题吗?一些接送孩子的老人就此表示:“这种校车确实不安全,我们又能怎么办呢?孩子的爸妈都出去打工挣钱,没有时间接送,我们年龄又都大了,为了孩子能上幼儿园,也只能这样。”
无安全防护设备
在仲宫镇穆家庄村新天地幼儿园门口,其负责人张军告诉记者,幼儿园是他开的,论规模在当地已算是比较大的了,共接收了90多个孩子。
张军指着幼儿园门口停放着的北京福田和上汽五菱两辆微型面包车说,那就是幼儿园接送孩子的校车,车都是自己花钱买的。记者仔细观察,所谓的校车看上去比较破旧,和普通面包车没有什么两样,里面也没有配备任何防护设施。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对此,张军说:“规定归规定,就是装上那些东西我们也不会用啊。”
记者问:“这样开车接送孩子安全吗?”张军说:“来这里上幼儿园的孩子都是周围十几个村的,许多家长是骑自行车接送,有四五个村离得远只能用车免费接送。我们也没有办法,不接送人家就不来这里上学,再说我们的两个司机今年都50多岁了,开车技术都没有问题的。”“我们也想买一辆既安全又舒适的专用校车,但就凭我们的经济条件,把家当全卖了也买不起啊!”另一家私立幼儿园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驾驶员无相关资质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然而记者在仲宫镇采访时发现,当地幼儿校车驾驶员均未获得校车驾驶资格证,有的甚至就是幼儿园里的工作人员兼职开车。
在仲宫镇北草沟村阳光苗苗幼儿园,一位姓姜的老师告诉记者,自己既是老师同时也是校车司机。
一位幼儿园负责人告诉记者:“让司机去培训拿资格证,谁出钱啊?即使幼儿园出钱,司机也没有时间去培训啊。农村就不像城里条件那么好,幼儿园收费也没有城里高,我们一个小孩一个月才收300多元钱,除去了孩子伙食、房屋租赁和老师的工资,基本就没有多余的钱了,哪能雇得起专职司机啊?”
教委称将严查超载
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教委有关负责人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该镇幼儿园负责接送孩子的车辆并不能称之为“校车”,应该称为“接送车”。接送车是一种过渡产物,一方面满足了对于校车的需求,另一方面符合当地的经济条件。这些车辆虽然身份尴尬,在严格意义上达不到校车的标准,但是也在相关部门进行了注册备案,执行着校车接送孩子的功能。
针对记者调查了解到的上述情况,仲宫镇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部门最近已经开会研究过镇里幼儿园校车的安全问题,准备在全镇所有接送孩子的校车上,喷涂举报电话和核准的载定人数,一旦有人举报超载等安全问题,将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