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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新《公司法》执行 南京企业年检改年报
江苏消费网 (2014-02-19)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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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息称,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南京市工商局向人民网表示,南京已经从今年元旦开始停止了个体户的年检工作,企业现行的还是年检制度。根据最新消息,南京也有望在3月1日开始停止企业年检。     

 

日前,国务院出台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国家工商局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同时,新《公司法》也将正式执行,这给这项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证。     

 

据了解,工商总局在通知中对各级工商部门提出要求,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都将提上日程。记者发现,从今年元旦起,南京市工商部门已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暂停了个体户的年检,但目前企业仍执行年检制。     

 

南京市工商部门表示,他们也关注到了工商总局发布的信息,将及时与总局和江苏省工商局的相关业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也就是说,3月1日起,南京也有望停止企业年检工作。今后,南京的企业也将执行年报制度,市民可以通过企业年报公示对其信用情况有一个更准确的了解。     

 

据悉,年检改年报,意味着企业今后得按年度,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报要包括缴纳出资情况、资产情况,企业得对年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也可以对企业年报公示的内容进行抽查,如果弄虚作假,将会受到处罚。(姚媛)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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