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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活禽交易新规施行 不符合要求菜场也在卖
江苏消费网 (2013-12-02)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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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南京市活禽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从12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活禽交易市场要求按照“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直至取消”的原则,其中对于能够销售活家禽的菜场有着严格的硬件要求,但记者却发现,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菜场也仍然在销售活家禽。办法中规定, 消费者购买活禽则要求宰杀后再带回家。但据市场经营者介绍,对于违规者目前并没有强制的监督。
   
   规定:只许26家经营
 
调查:不合要求菜场也在卖

   
   今年禽流感疫情严重的时候,南京市曾一度禁止所有菜场销售活禽。到8月份疫情缓解后,市商务局发文有限开禁26家市场的活禽交易。此次《办法》 对于保留有活禽交易的农贸市场的场地安排有所规定:交易区、宰杀区独立封闭设置,实行物理隔离,与其他经营区严格分开,有独立对外的出入口。 
   
   昨天傍晚,扬子晚报记者来到26家菜场之一的南湖菜场,在家禽区看到,其设置完全符合这一规定。整个交易区先用一道玻璃门与其他区域隔离,有独立的出口和入口。每一家活禽摊位也都分别用玻璃封闭在一个空间内,只开一个小窗口与顾客交易,此外几个摊位共用一个宰杀间。
   
   但并不在名单中的建邺路菜场同样有出售家禽,在该市场西北角有七八家销售鸡鸭鸽的摊位,虽然每家都是单独封闭起来的,整个市场也有一个宰杀房屋,但家禽交易区并没有同其他区域有明显的物理隔离,更没有独立对外的出入口。但记者却在市场门口的墙壁上看到张贴着的《南京市活禽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纸质文件。市场管理者告诉记者,这一文件是所在区商务局发来的,已经跟一些经营户传达过。
   
   对此,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副调研员蒋福明介绍说,毕竟不少活禽经营户在市场经营多年,想要一下子减少关闭也不容易,还准备联合几家单位一起召开一次会议,就是对于符合硬件条件的农贸市场,再公布一批,对于不符合的,要么进行整改,要么进行关闭。“我们也不能强行执法,在考虑消费者安全的同时,也会注意照顾到经营者的利益。”
   
   规定:须宰杀后拿回家
 
调查:大多数人会杀好带走

   
   根据《办法》规定,市民购买活鸡鸭可以,但必须在市场内宰杀后才能拿回家。“现在大多数人都会宰杀好带走。”一位肥西老母鸡的经营者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我们会提醒买鸡的人,万一被发现带走活禽是要处罚的。”
   
   “我们跟商户说的是,一旦发现有人带活禽出去的,要追究出售商户的责任,勒令其停业整顿。但是市场有两个门,真要有人带出去,我们也不可能派两个人在门口守着。”一家菜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项规定具体怎么监督,目前没有具体的说法。
   
   规定:每两周休市一天
 
调查:农贸市场觉得没必要

   
   《南京市活禽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还要求建立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相关部门要督促经营者对活禽的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每天收市后对活禽交易场所以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废弃物和物理性原因致死的禽类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活禽交易还将建立定期休市制度。其中要求,今后定点活禽批发市场每周分区域休市一天,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每两周休市一天,休市时间应当提前公示。休市期间,应当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对交易和代宰区域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办法》中还对经营者也有规定,定点活禽批发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购销台账,活禽零售交易点经营者应当建立活禽经营进货台账,做好每日交易记录,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对此,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副调研员蒋福明介绍说,这条将由市场管理方强制实施,工商部门将检查记录。
   
   “商户怎么可能会愿意关门一天呢,再说有这个必要么?现在每天也都会进行清理消毒。”某农贸市场的管理者告诉记者,这项规定不太符合实际情况,一旦执行了既对商户的利益有损害,对消费者而言也会带来不便,在管理和监督上也十分难操作。 
   
   链接>>>
 
允许经营的26家市场

   
   玄武区:后宰门、仙居雅苑、月苑菜场;鼓楼区:山西路、戴家巷、五所村、初晴、三牌楼菜场;秦淮区:尚书巷、江宁路、汇景家园、象房村菜场;建邺区:南湖、虹苑、兴达、莲花菜场;雨花台区:能仁里、板桥雄风、铁心桥、春晓、宁南生鲜菜场;栖霞区:十字街、南湾营、金尧、九乡、仙林菜场。
   
   此外,江宁、六合、浦口、溧水、高淳等五郊区的活禽市场开禁方案由各区自行确定。(柳扬)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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